甲方授权乙方提供网店代运营服务,将其商品在以下平台上开展网店运营及商品销售,网店的装修、维护和营销由乙方负责,而产品的发货、网店客服由甲方自己负责:平台选择 运营平台 店铺ID 店铺网址? 淘宝网 ? 天猫 ? 京东 ? 其他平台在此备注 二、合作内容服务项目选择 服务内容搭建装修 1店铺申请(店铺资料准备、申请注册)2.内容消费者定位(产品定位、受众定位、运营目标确定)3.店铺视觉设计(基础商品上架、产品和店铺视觉设计、搭建手机端店铺)活动运营 1.网店营销活动(营销活动建议与策划、站内活动、站外活动、活动分析)2.整体营销活动(风格定位、店铺分类策略、店铺排版策略、监测店铺数据)营销推广 1.直通车优化服务(整店直通车推广方案策划、数据报表反馈、推广商品分析与优化、优化直通车推广效果)2.流量优化(用户购买轨迹分析、竞争对手分析、转化率分析、其他因素分析)3.活动推广(活动报名操作、营销管理、营销工具使用)4.店铺优化(商品诊断分析、广告页制作、商品详情页优化、产品上下架)5.站外推广(广告精准投放、新媒体+传统媒体、外链建设、问答建设)三、费用合计服务项目选择 服务内容服务价格 元(大写:整)+佣金5%(佣金以该店铺合同期内生意参谋真实成交额为准,每月10日结清。)服务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付款方式 ?全款支付?定金+尾款支付(预付定金不得低于总服务价格30%,服务执行完毕后3日内支付余下尾款)
为保证甲方物流畅通、正常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在自愿的前提下,达成协议如下:一、承包项目由乙方负责甲方 全部装、卸工作。二、合同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承包期限为 年/月/日。期满后双方要求续签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三、 费用结算的方式1、双方每月的装卸费结算日期为次月的 日前,结算依据见《搬运费项目单价表》。四、甲方权利及义务1、在约定时间内结算乙方的各项费用;2、监督乙方员工正确、合理地使用甲方生产工具等资产情况;乙方员工操作不当或人为造成的损失要按制度或原价赔偿;乙方所使用的工具,包括手推车、板车、打码机,工具乙方员工自行保养。手推车维修时需写维修申请。3、甲方不得无条件随意终止、解除合同。4、乙方的人员不遵守甲方的厂规等,甲方有权对乙方员工按甲方相关制度里的规定进行管理处罚。5、甲方可以提供部分住宿给乙方人员住(由乙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及茶水和用餐场所,但要按公司收费标准收费;提供装、卸用所需工具。6、乙方在用工、税收等方面需要办理相关的手续,由乙方联系劳动部门、治安等政府行政部门解决,费用自理,如乙方办理有困难时,甲方可协助办理。五、乙方权利及义务1、乙方必须合法从事承包经营,享有承包经营收益,承担承包经营赢亏。
八、补充说明:由于乙方从事本公司xx岗位,对本公司经营发展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该岗位如果工作未交接清楚势必会导致公司工程建设等工作出现断层,会给公司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和声誉损失,为了保障公司经营的连续性和正常发展,乙方必须与接替其工作岗位的人交接清楚,让其尽快熟悉和了解岗位职责和工作内容,并在其能独立主持工作之后再办理离职手续,由双方共同交接完毕签订确认工作交接清单。若在乙方离职期限截止时,接替其岗位的员工还不能独立主持工作,经甲乙协商双方约定可适当延长离职期限,但不超过一个月。八、甲乙双方没有其他争议。
本协议的所有方面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解释并受其约束。因本协议所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纠纷或争议(包括关于本协议约定条款之存在、效力或终止,或无效之后果等争议)应提交予深圳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在深圳仲裁并由其按照该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之仲裁规则作出最终裁决。
1.双方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工作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技术秘密、流程、标准、文件、记录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享有。甲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信息,进行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乙方应依甲方的要求,自觉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3.本条第2项所述损失赔偿包括: a.损失赔偿额为甲方因乙方的违反协议行为所受到的实际_________经济损失,计算方法为:因乙方的侵权行为导致甲方的产品销售数量下降,其销售数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1套产品利润所得之积; b.如果甲方的损失依照上述计算方法难以计算,损失赔偿额为乙方支付不低于甲方就该项目商业秘密已发生的投资费用的_________%作为损失赔偿额
保密协议生效的前提为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不危害社会安全,不危损害国家利益。下列情形保密协议不具备法律效力。a. 在甲方公布前,乙方已经知道的信息,或者非乙方的错误行为导致的信息早已公开。b. 甲方没有对乙方发布限制要求的情况下,公布的信息。
本协议所指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任何时候,只要收到披露方的书面要求,接受方应立即归还全部产权资料和文件、或包含该产权资料的媒体及其任何或全部复印件或摘要给披露方。如果该产权资料属于不能归还的形式、或已经复制或转录到其他资料中,则应销毁或删除之。
负有保存、整理本公司技术、商业秘密信息资料的员工,未经批准擅自带离甲方管理范围外的,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按损失实际金额的3-5倍赔偿;员工若将资料做交易获取个人利益的,则因按该利益的5-10倍赔偿。
甲方(公司名称): 乙方(员工姓名、身份证号): 由于乙方个人原因使双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
甲方: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电话:乙方:地址:联系电话:鉴于:1.甲方是经营网络演艺事业的经纪公司,在网络演艺事业及小视频方面具有丰富的资源和管理经验。2.乙方拥有适合在甲方合作平台内的优质小视频达人或团队视频创作资源;3.甲乙双方同意达成契约,由乙方来为甲方输送符合甲方艺人经纪签约标准的小视频达人或视频作品,达成双方合作共赢之目的。为使双方能够更好的在网络演艺事业中发展,并使自身的各项权益得到有效的合理开发和保障,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合作期限合作期限 年,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二、合作内容2.1乙方为甲方输送合作小视频达人或创作作品,在甲方合作的腾讯旗下短视频分享社区微视平台(以下简称微视)创作小视频。
甲 方 (mcn 机构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联 系人 :联系方式:乙 方(达人方):身份证号码:地 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签订地点:签订日期:鉴于:1. 甲方是依据中国法律设立的文化传媒公司,具有互动视频内容策划及演艺经纪相关资源和能力。2. 乙方是一名具有演艺、游戏或主持等方面的特长,有志于长期在抖音平台上发展,逐步提升相关水平和知名度并产出高质旦内容的艺人/达人。
甲方: 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抖音ID:鉴于:1、 甲方是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并持续经营的公司,甲方系依注册并合法存续的以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展示展览服务以及文化演出策划营业范围的公司。2、 乙方是一名具有演艺方面的特长,有志于长期在网络直播平台上发展,正逐步希望提升演艺水平和知名度的艺人。3、 为各展其长,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作协议,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 权力与义务1、 在协议期间,乙方通过抖音短视频平台产生的艺术形象、表演形象、广告形象、平面形象以及相应存于抖音短视频服务器内的音视频内容,乙方永久且不可撤销地在全球范围内授权抖音短视频有权在界面设计、推广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频道设计、对外宣传片、宣传动图、产品介绍)等项目以及抖音短视频平台中免费使用。2、 在合作期间,乙方同意不可撤销地授权抖音短视频有权在全球范围内使用乙方肖像、表演中形象、姓名、昵称用于推广、宣传抖音短视频及抖音短视频关联公司的产品/服务。3、 乙方通过抖音短视频直播平台录制产生或直播产生作品,包括但不限于图片、音频、视频作品著作权归抖音短视频所有。在协议有效期间及届满后,乙方应确保视频可以供抖音短视频平台其他用户随时、永久地访问,不得删除。4、 在合作期间,抖音短视频有权对乙方的艺术形象、艺术定位、宣传定位等总体包装设计策划,制作有形的衍生品,进行宣传、推广、销售,所获收益分配方式各方另行约定。第二条 乙方为甲方在抖音短视频 APP 唯一合作方,甲方是乙方从事抖音短视频在线演艺直播的唯一合作对象,乙方在抖音短视频直播仅能在甲方的合作公会从事网络在线演艺直播活动。该活动指主播作为表演者通过甲方指定平台以视频发布、直播、网络互动等方式与网友通过文字、网络表情、歌唱等方式交流,统称为“在线演艺活动”。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地址: 账户名称: 开户行名称: 账号: 1. 签署本协议前,乙方已充分知悉并理解(下称“甲方”)的各项规则及要求,以国家关于该类互联网服务的法律法规等。乙方对本协议下所有条款及定义等内容均已明确知悉,并无疑义。乙方有条件、能力、资格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主播职责及义务。2. 签署本协议后,甲乙双方形成具有法律效力合作关系,乙方成为甲方的签约独家主播,甲方成为乙方在网络在线直播活动中的独家经纪机构,且乙方在任意直播平台上开展在线直播活动均受本协议约束。3. 乙方具有表演方面的特长,且认同甲方(公司)理念,自愿加盟甲方并授权甲方为乙方在网络直播活动全球独家代理机构,将个人精力投入到甲方安排的网络直播活动中;在合同期间,乙方涉及网络相关的直播活动均由甲方全权代理运作(包括但不限于在线视频演艺、在线交友项目等相关领域商业或非商业活动),乙方开展任何在线直播活动均完全依照本合约约束,乙方承诺不以任何理由或任何方式参与未与甲方确认合作的直播平台开展直播。释义:“在线直播”是指主播作为表演者通过直播平台以视频发布、直播、网络互动等方式与网友通过文字、网络表情、歌唱等方式交流的统称;如:YY、来疯、bobo、奇秀、齐齐、QT语音、繁星、酷我秀场、69秀、千帆、映客、花椒、陌陌、一直播......等等均属在线直播平台。
甲方: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乙方抖音号:联系人名字: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户籍地:联系地址:微信号:鉴于甲方为国内MCN机构以及网红经纪公司,拥有征集运营达人以及主播的能力。乙方为甲方艺人。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合法自愿基础上,经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甲乙双方共同运营短视频平台。第一条 合同目的为了有效利用资源,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充分利用双方资质,开展项目合作第二条 甲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权利:(1)甲方拥有短视频以及直播平台内容发布以及管理运营版权。甲方与乙方之间不构成任何劳动法律层面的雇佣、劳动、劳务关系,甲方无需向乙方缴纳任何社会保险和福利;如涉及到结算,甲方在收到平台的款项的3-5个工作日内将结算款打入乙方指定账户,结算的周期以平台的规定为准,如遇特殊情况,另外商定。(2)甲方有权免费使用乙方的名称(包括但不限于真实名称、笔名、网名、曾用名及其他任何代表乙方的文字符号)、肖像(包括但不限于真人肖像及卡通肖像等)用于甲方的宣传推广工作。同时,甲方需维护乙方信誉和形象,保证一切宣传内容的合法、健康,并告知乙方全部宣传渠道及内容。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签订:甲 方: 传媒有限公司(简称“ 传媒”)法定代表人: 乙 方: 身份证号: 1) 乙方是一名具有演艺方面的特长,有志于长期在青岛印象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发展,逐步提升演艺水平和知名度的艺人。2) 甲方是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并持续经营的公司,经营合作的项目包括腾讯旗下所有直播平台,以及花椒直播、火山直播等网络直播平台,是知名的网络直播中端服务商。3) 现甲乙双方为了实现共同的目标,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协议。一、合作内容1.1 乙方同意与印象传媒合作,将印象传媒服务项目平台作为互联网演艺分享的直播平台,将个人精力投入到印象传媒合作平台上的各项活动中。1.2 乙方成为甲方旗下签约艺人,乙方的网络演出活动由甲方安排、运作。1.3 乙方将个人的形象、姓名、线下商业表演、代言、访谈及其他作品独家授权给甲方,由甲方统一包装,商业运营。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签订: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乙方:身份证号码:地址:电话:电子邮箱:鉴于乙方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具有主持、时尚潮搭、美容彩妆教学、商品推荐等方面的才艺和经验,甲方系依法注册并合法存续的以艺人经济、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影视策划等为营业范围的公司,甲乙双方经过慎重考虑并友好平等协商一致,为各展其长,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淘宝直播平台视频直播事务合作协议,合同条款如下:第一条:业务合作和委托1. 为提高乙方的知名度,更好的促进乙方在淘宝直播平台视频直播事业的发展,乙方独家授权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为乙方提供从事淘宝直播平台视频直播事务有关的经纪服务,担任乙方在淘宝直播平台视频直播事务的独家经纪公司。2.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授权甲方作为乙方淘宝直播平台视频直播事务的独家经纪公司,甲方可就乙方的淘宝视频直播事务从事有关企划、制作、宣传、推广等业务。经双方认可,在乙方的淘宝视频直播事务中,甲乙双方就相关收益根据本合同的相关条款的约定进行分成。3. 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擅自签订其他聘用协议,亦不得擅自同意或接受其他公司的淘宝直播平台视频或直播等相关事业,但可以向甲方提出有关淘宝直播相关合作业务的建议。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甲方聘请乙方担任甲方公司网络红人产品推广等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一、推广内容、范围、时间和方式1、推广内容:乙方作为甲方公司网络红人产品推广,网红网名为______2、推广范围:全国3、推广时间:从2017年07月20日至2017年08月19日期间内有效。4、推广方式:1)甲方在产品、品牌、公司形象的推介和广告宣传的商业用途中,可以使用乙方所拍摄的影像视频、照片、姓名、声音等可传播信息,甲方对上述内容的使用形式、次数和发布载体,在符合国家法律、行业规定和不损害乙方权益和形象的前提下,可以根据自身需要自行进行合理安排。2)协议有效期间,乙方每周至少3次在直播过程中植入甲方公司产品;3)协议有效期间,乙方每月至少10次以图片、影像视频分享至乙方直播账号中;4)协议有效期间,乙方根据甲方需要将甲方公司提供的微信号植入乙方直播账号的主页当中,微信号与植入时间由甲方控制。
甲方: 有限公司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本协议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生效日”)由 xxx创新传媒有限公司 (甲方公司名)和_________ 签订。作为本协议双方接受对方保密信息的要求,双方同意,通过下面各自的签名,根据本协议规定使用保密信息,除非双方书面签署文件同意以其他方式使用保密信息。特此,双方协商如下:1.乙方不得将甲方的保密信息透露给任何第三方,而应尽力避免由于疏忽将保密信息披露给任何第三方。2.乙方不应使用甲方的保密信息也不应在自己的朋友圈家人内流通,除非是为与甲方人员或授权代表商谈、讨论和协商之需或在本协议签署后经甲方书面授权的任何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