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劳动报酬1、甲方按照本市最低工资结合本单位工资制度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具体标准工资为_____元/月。,乙方试用期工资为_____元/月。2.甲方每月_____日支付乙方(当月/上月)工资。如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3、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工作,应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安排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加班加点工资的发放时间为。第七条保险福利1、甲方必须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和代扣代缴乙方的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女工生育等保险)。
1、双方一致同意于xx年x月x日解除劳动合同,双方的劳动权利义务终止;2、因是乙方提出与甲方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甲方不需要向乙方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等。乙方知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不要求甲方支付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等费用;3、甲方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至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终止;4、甲、乙双方在此确认: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已依法签订了书面的劳动合同,甲方依法履行了义务,包括乙方应享有的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双方无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前的劳动报酬(含加班工资、奖金、补贴等)已结清。乙方不再因为原劳动合同的履行、解除,向甲方要求支付其他任何费用、补偿或赔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目的意义)为了规范本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促进依法履行劳动合同,保护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在本公司工作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无论公司管理人员还是一般员工,所有员工必须熟悉了解劳动合同管理制度,依照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调整、稳定、和谐本公司的劳动关系。
四、工资待遇(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按下列第种形式执行,工资均为税前工资,不得低于深圳市宝安区最低工资标准.1、乙方试用期月工资元/月(其中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各种津贴、加班费等);试用期满月工资元/月(其中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各种津贴、加班费等)。2、其他形式:月计件工资=月基本工资+月效益工资+各种津贴+加班工资(如有)等(月基本工资标准为乙方当月出全勤并完成一定基本工作量所获取的工资。
三、服务约定1、乙方必须自觉遵守甲方规章制度,否则按规定处罚或辞退;2、乙方在职期间须认真做好岗位本质工作,否则甲方有权作出降职、减薪等处理;3、甲方为乙方免费提供食宿等其它福利待遇及劳动报酬;4、协议期内甲方或乙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四、违约责任1、乙方在协议期内不能提出辞职(特殊情况经公司上级领导审批办理);2、乙方在协议期内离职,未满一年公司扣除培训费________元,工作满一年未满两年提出辞职扣除培训费________元,协议期满不扣培训费;3、协议期内,乙方不能胜任其本职工作,又不愿意调任其它工作岗位的甲方有权辞退乙方,并扣除培训费________元;
十、本合同的终止本合同期满或甲乙双方约定的本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甲方应向乙方提出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的书面意向,并及时办理有关手续。十一、违约情形及责任(一)甲方的违约情形及违约责任:(二)乙方的违约情形及违约责任: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续签20XX 年11月1日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续签合同期限从20XX 年02月01日至20XX年02月18日止。原劳动合同书、变更协议书未变更部分的内容,双方仍继续遵照执行。本续签劳动合同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劳动合同续签书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的解除(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应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二)属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1、试用期内证明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5、甲方歇业、停业、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的;
第十四条乙方应做到:(一)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完成劳动任务;(二)服从甲方安排,忠于职守,珍惜甲方声誉,维护甲方利益,保守甲方秘密,全心全意为甲方服务;(三)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四)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自身素质。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1.标准工时工作制,即每日工作____小时,每周工作___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______为周期,总工时______小时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二)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除《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最长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三)甲方按规定给予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看护假等带薪假期,并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第四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一)甲方执行标准工时制度,乙方每天平均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平均工作不超过40小时。(二)公司原则上不提倡安排员工加班,乙方如需加班应严格按照《加班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征得甲方同意,甲方依据加班申请依法给予乙方相应补偿,未经甲方批准的超出工作时间之外的行为,不属于加班行为,乙方无权要求加班费。(三)乙方因自身原因早到晚走的,以及自身工作原因未能完成甲方安排在正常工作日的工作而自行加班的,属于个人自愿行为,不属于公司规定的加班。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第六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安排,从事__________岗位工作。工作内容详见合同附件1《岗位说明书》,乙方应根据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求等内容开展工作,如不能达到相应的岗位工作要求,视为乙方不能胜任该工作岗位,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接受培训或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并相应变更本劳动合 同。
七、劳动报酬1.甲方根据乙方所在岗位及岗位对劳动技能、工作能力的要求和乙方实际劳动贡献,按《_________公司岗位结构工资实施细则》或《_________公司岗位技能工资制试行办法》按月付乙方劳动报酬。2.甲方根据企业的经济效益及乙方在生产、工作方面的贡献,给予乙方适当的物质奖励。八、劳动保险和福利待遇1.乙方在协议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各种公休假日、补贴、劳动保险和福利待遇。2.乙方因工负伤或非因工负伤、患病期间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3.女职工孕期、产期和哺乳期间的待遇按国家或公司有关规定执行。4.患有精神分裂症、癌症、瘫痪等难以治愈的疾病和因工负伤致残的职工,经指定医院确诊、由劳动鉴定委员会讨论并经职代会批准,可享受长期医疗期。5.乙方供养的直系亲属,按国家规定享受劳动保险待遇。6.甲方按月为乙方存本人月工资总额的_________%的补充养老保险金。
第三条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1、甲方必须健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和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2、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劳动防护用品。3.甲方须按国家规定对职业危害的乙方进行健康检查。4.甲方必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时有权拒绝执行。甲方安排乙方从事特种作业的,必须按国家规定乙方进行专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资格或者乙方已经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五、劳动报酬第六条 乙方执行标准工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甲方每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 元。试用期间的月工资¥ 元。乙方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甲方每月 日前支付乙方的工资按 执行。第七条 乙方在法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第八条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当地社会保险机构的有关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缴费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第九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第十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和医疗待遇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或甲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制订的规章制度执行。
第三十三条支付乙方经济补偿时,乙方在甲方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第三十四条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还应发给乙方不低于企业上年月人均工资六个月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一百。第三十五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第三十六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甲方保证执行国家关于特种作业、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的规定,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伤亡事故,减少职业病危害。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甲方应当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并在乙方离职前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2、甲方承诺,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乙方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和甲方规定的劳动安全规程和标准。
第十二条甲方不得随意、无故克扣乙方工资;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代扣乙方工资:(1)甲方代扣代缴乙方的个人所得税;(2)甲方代扣代缴的应由乙方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4)因乙方本人原因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需要赔偿的,甲方可从乙方本人的工资中扣除;(5)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乙方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甲方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3)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4)甲乙双方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1、在合同期内,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无有效保护措施,严重损害工人身体健康的; (2)甲方不按合同约定发放工资或连续两个月不支付工资的; (3)甲方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违反国家劳动法规、政策、侵犯工人合法权益的。 2、在合同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况,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本条第3款规定的; (2)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县、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的; (3)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女工在孕期、产假和哺乳期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