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严守校门,严禁闲人自由进出校园,不得无故脱离岗位。 2、 注意观察进出校园人员情况,严禁学生课间出校门。 3、 及时关锁教学楼及大门,经常巡视校园,确保校内财产安全。 4、 如发现安全隐患及发生意外情况,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和联系。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物资集中采购是指学校委托校内物资采购部门以招标购买方式为主的集中获取货物的行为。 第三条各单位使用学校预算内、外资金和贷款、捐赠等资金进行物资采购活动,均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集中采购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效益及维护学校利益的原则。 第五条在实施采购时,需充分征求使用单位的意见,按照“确保工作需要,适度兼顾缓急,尽量避免浪费”的原则制定采购方案。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校产设备管理处是负责学校物资集中采购的职能部门,负责物资采购的日常工作,编制物资采购计划,向教育部报送政府采购项目及资金计划,会同招标办公室进行物资采购招标。 第三章采购范围 第七条下列物资均属集中采购范围: ㈠单价在500元及以上,且使用时间一年以上属固定资产管理范围的物资;
(二)、墙壁及布置 1、黑板靠门一侧贴作息表、功课表,例题、范文张贴在厚纸上并挂于另一侧。 2、两侧墙壁挂名人名言书画。 3、后墙黑板作板报专用。 (三)、办公室、公用场馆 1、办公室毎天由值日教师清洁一次,毎月大扫除一次,办公室不得放置杂物。 2、公用场馆的保洁由校医安排到各班级毎周一次大扫除,毎天清洁工进行保洁。
2、值班任务:接待来访人员,接受信息反馈,妥善保管电脑,做好值班登记(包括学生会各部门在该日进行的会议、活动),打扫办公室,遇到重大事情应立即报告主席或秘书长。 3、值班干部要注意保管办公室公共财物。 4、不能按时值班但能主动做好调班安排并提前报秘书处的,考勤记录作正常值班处理。主席团或秘书处对值班出勤作不定期检查,秘书处对出勤情况作定期整理,作为各部评优的一个考察方向.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的普通高等学校,是指以通过国家规定的专门入学考试的高级中学毕业学生为主要培养对象的全日制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的设置,由国家教育委员会审批。 第三条 国家教育委员会应当根据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人才需求的科学预测和办学条件的实际可能,编制全国普通高等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调整普通高等教育的结构,妥善地处理发展普通高等教育同发展成人高等教育、中等专业教育和基础教育的关系,合理地确定科类和层次。 第四条 国家教育委员会应当根据学校的人才培养目标、招生及分配面向地区以及现有普通高等学校的分布状况等,统筹规划普通高等学校的布局,并注意在高等教育事业需要加强的省、自治区有计划地设置普通高等学校。 第五条 凡通过现有普通高等学校的扩大招生、增设专业、接受委托培养、联合办学及发展成人高等教育等途径,能够基本满足人才需求的,不另行增设普通高等学校。
教师语言文明,不得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教师要及时了解每位学生的健康情况,发现隐患要及时上报并采取救助措施,时刻要有安全意识。活动前要进行安全教育并做出书面记录,活动过程中细心、认真管理,教师要到位。教师要尊重学生,尊重学生的个人权力,暂时收缴的物品要及时交给家长,不得没收或随意处置。教师要在课间等有学生活动的一切时间,进行巡视,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上报。发现校外不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并向有关部门报告。与家长建立联系制度,每位班主任应掌握学生家长的联系方式,及时沟通,避免伤害事故发生。对于下列情形教师应及时通知家长,并建立档案,与家长的所有联系要做文字或录音记录。学生逃学;生病;体检出疾病;有不良行为;学习成绩;受到伤害;安全受到威胁;有自杀、自伤、精神疾病、伤害他人的明显征兆。
一、校舍安全 各年级,各科室在每天放学后,必须安排专人对所分管的教室、办公室、各专用教室进行检查,检查项目包括电器设备是否断电,用水设备是否关好,门窗是否锁好。 校内防护设施检查每周检查一次。 二、交通安全 学生外出乘坐车辆一定要符合安全标准,要对学生进行安全乘车教育。教育学生乘车时要注意观察车况是否良好,乘员是否超员,司机有无驾照,司机有无饮酒。
2、实行定期和不定期卫生检查制度,学校体卫领导成员,每期进行一至二次全面个人卫生检查记载,每次检查后当周总结。 3、定期净化校园,实行分区到班,包干负责制,要求教室、厕所,每天打扫一次,公区每周两次大扫除,平时注重保洁工作,由值周教师和卫生监督岗每天三次检查并及时在小黑板上公布检查情况,由值周教师在周例会上公布各班的评比名次。 4、做好常见病、多发病、传染病的预防工作,定期配合防疫部门给学生服预防药,打预防针;每期组织学生吃百草药(大锅药)一至二次。
1、 严守校门,严禁闲人自由进出校园,不得无故脱离岗位。 2、 注意观察进出校园人员情况,严禁学生课间出校门。 3、 及时关锁教学楼及大门,经常巡视校园,确保校内财产安全。 4、 如发现安全隐患及发生意外情况,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和联系。 5、 节假日和放学后不准本校教师之外的一切人员进入校园。
二、时间、地点、活动内容 1、每年清明节前后,组织部分学生到革命烈士陵园进行扫墓活动。 2、每两个月·学生到居委会参加社区环保宣传和实践活动。 3、每学年组织部分优秀学生参观有关展览,对学生进行有关教育。 4、每学期组织学生观看有教育意义的影片1-2部。
2、教师加强对学生进行爱护公物的教育,未经教师允许学生不得私自使用计算机设备,不能随意按电视面板上和遥控器的按键。 3、教师能正确使用教学设备,发现故障和问题及时向信息中心报修,确保正常使用,不得随意维修。 4、严格遵守上机操作规范,不得携带非法、盗版VcD、DVD盘片及未经信息中心许可的各种软件、U盘和mP3上机使用。
一、学校安全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副校长具体抓,学校教职工具体落实的多元化共同努力,共同负责的管理机制,确保责任层层落实,齐抓共管。 二、校长应经常定期组织安全工作人员研究学校安全工作;督促建立安全工作各项责任制度;定期检查指导安全工作情况;并注意组织全校师生,利用各种机会对学生进行安全和安全防范教育,同时,每期组织一次全校性的安全教育活动。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 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 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 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2、实行部门负责制,校长请假需经街道教委办批准,校委会成员请假需经校长批准,教职工请假需经部门负责人批准。 3、原则上不准口头请假、电话请假,托人请假。 4、教职工到校后如需外出,必须持有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的假条。 5、婚、丧假、产假、哺乳期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一、听课 听课是检查教学、交流经验、学习提高的重要途径,听课要有听课记录,听课记录的内容应该包括所听课的主要内容、感受、优点和缺点。 、听课按学校规定节次,每缺一节扣款10元,扣1分(每期必须听课15节)。 2、教务处统一组织的听课(含评课)要求必须服从,按时参加(请假者以请假条为准),每缺一节扣款10元。 3、鼓励任科教师相互听课,相互学习,特别是同学科教师,青年教师要多向老教师学习。
一、每天学校上班时间,全体教职员工均应坚持坐班工作制。具体为工作日上午一至三节,下午五至八节。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坐班时间。 二、每天坐班情况由各年级值班人员记录,当天值班人员在每节课上课铃响后十分钟内进行记录,以每节课在办公室办公半小时以上认定为坐班,值班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不循私情,确保公平公正。 三、全体教职员工不得随意更改坐班记录情况,有特殊情况的,须即时向值班人员解释清楚,如果记录确实有误,可由值班人员更改记录。
一、全校师生员工必须充分认识升降国旗制度的教育性质。 1、庄严性。国旗是国家的标志和象征,尊重国旗体现着维护国家的尊严。升国旗体现着国家的独立和主权。升旗仪式必须面向国旗肃立致敬。 2、实践性。升旗时,人们耳听国歌、目视国旗冉冉升旗、口唱激人奋进的《义勇军进行曲》,使人们的思想境界得到了提升。 3、经常性。每天早上升国旗、傍晚降国旗,除了寒暑假和休息日以外,天天如此。每周一的升旗仪式必须坚持不变。
三、做好家长和其他来访者德接待工作。 四、做好报刊、杂志、信件德收发制度。 五、做好园包干区的环境卫生工作和领导分配的其他工作。 请假制度 一、所有请假者,必须先到园长室填写请假登记,办理审批手续。 二、请病假必须持有医院证明,如急诊必须持有急诊章的假条,如续假必须提前一天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事假累计。
三、赔偿原则分为: 1、赔偿原则上应在当天一次交清具体钱款。 2、以实物抵偿或负责的,原则上三天之内办完,不得拖延。 3、谁损坏谁负担,如教室内已损公物查无责任者,由班级集体负责赔偿;一经查清,由损坏者承担,并视实情从重赔偿。 4、隐瞒、包庇损坏公物的人,学校则从严处理。
二、全体师生要有秩序地整队入场,班主任随班参加,站在班级队伍后面,其他教职工单独列队。 三、举行升旗仪式时,场地必须保持整洁,环境庄严,升旗时所有在场人员必须肃立并行注目礼。 四、学校将把参加升旗仪式纪律纳入常规管理,对学生参加升国旗仪式的出勤、列队状况、精神状态等进行量化考评。 五、全体师生在升旗仪式期间要服从指挥,严肃认真,列队整齐,着装合适(学生统一着校服),禁止交头接耳说话,禁止接打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