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议目的、背景 1.1 甲方是一家从事直播新媒体综合服务公司,与多家网络视频媒体、直播平台拥有长期的战略合作关系,以在线直播为基础,构建造星生态圈,跨越泛娱乐产业;1.2 乙方是一家从事影视传媒、艺人经纪的影视文化公司,有能力招募、培养、发掘、包装具有一定潜力的人员成为乙方公司旗下艺人;1.3 协议目的:甲乙双方希望达成良好的合作关系,由乙方指派艺人在甲方指定的直播平台 (即甲方战略合作方,简称甲方指定平台)上担任“主播”获取相应的收益并进行分配,以达到双方共赢共收益的目的。二、合作期限2.1 本协议的合作期限为: 2017 年 9 月 8 日至 2018 年 9 月 7 日止; 2.2 本协议期满,除非甲乙任一方提前向对方发出不再续约的书面通知,否则本协议自动延续【一】年,依此类推。 三、甲方之权利义务 3.1 合作期间,甲方应保障与甲方指定平台的友好合作关系;3.2 甲方有权根据来自于其他方面反馈的最终用户意见,对艺人的才艺演绎情况提出修正意见,并同时有权严格约束乙方艺人的才艺演绎行为,乙方应予以协助;3.3 如果乙方艺人提供的才艺演绎引起最终用户投诉,或致使甲方的其他合作者受到行政或刑事处分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而概不承担任何的违约责任,如甲方因此受到经济处罚,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3.4 甲方有权自主组织、协调和安排乙方艺人参与到甲方指定平台担任主播,如果乙方指派艺人不能根据甲方前述要求进行配合,乙方应提前不少于三(3)个工作日告知甲方,并更换其他艺人予以配合;3.5 甲方对乙方艺人的才艺演绎成果、肖像、姓名,拥有完全独立的使用权。乙方应保证甲方有权对前述才艺演绎成果或肖像以录像、照片等方式进行传播或修改、转许可等方式独立使用,而无须另行获得乙方、乙方艺人的许可。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利用 平台为甲方的商品进行直播推广服务相关事宜,达成此合同。一、合作期限(一)合作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二)本合同期限届满,如双方继续合作,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相关合同。二、合作内容及合作方式(一)合作期内,甲方向乙方提供直播服务所需物料,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直播推广服务(以下亦简称“乙方服务”)。(二)甲方须在直播开始 个工作日前告知乙方,直播时间、位置、内容、价格等具体项目。(三)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与乙方约定的合同内容、范围为甲方提供直播服务,如由于乙方原因造成信息推广内容或范围与双方约定不符的或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投放的,则由此产生的推广费用须由乙方承担。(四)甲乙双方一致确认:甲方与最终用户之间存在具体法律关系,乙方仅负责为甲方提供推广服务,不与最终用户之间发生任何法律关系,乙方推广的产品和服务最终结果由甲方承担。但如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或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的不良后果的,由乙方自行承担。三、费用及结算:甲方向乙方支付主播出场费以及产品销售计提的佣金。
甲方是依法注册成立并合法持续经营的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乙方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在演艺经纪业务方面具有丰富的娱乐资源和专业操作管理经验。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并誓言共同信守。一、合作内容1、甲方聘请乙方为甲方线上合作经纪公司,乙方带领旗下艺人入驻甲方合作平台,与甲方互助共赢。2、甲方有偿使用乙方所带领的的艺人在全球范围内的演艺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影视剧演出、舞台演出、主持、歌唱、唱片、广告代言、商业活动等领域内的演艺活动和业务的策划、联络、谈判、签约、履约等事宜,并有义务给予经纪人报酬。二、合作期限自2017 年 月 日 起 至 年 月 日止,为期 年,自签约后立即生效。合同期满,如双方均有意续签,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发出书面通知。三、公司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严格遵守公司制度,如乙方为甲方带来业务,甲方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与奖励。
鉴于乙方的演艺才能和欲求演艺界发展的需要, 鉴于甲方的专业、 权威经纪资源和对乙方的认可,为了更有效地保证乙方在自媒体的发展,维护合作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委托方(以下简称 乙方)和代理方(以下简称甲方)友好磋商,并达成共识,乙方正式委托甲方作为其全权经纪代理人。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委托代理内容 一.乙方授权确认,甲方代理乙方如下内容:1.微博账号、直播平台等自媒体代理1-1-1代理乙方微博账号、直播平台等相关事务,作为乙方微博账号、直播平台等自媒体的唯一经纪公司(或指定关联公司为其对外宣传的唯一经纪公司)。乙方微博账号: @ ; 乙方直播平台IP: ; 其他自媒体IP: 。1-1-2 负责因微博、直播平台等相关事务形成的广告宣传的策划、制作、发行和联络;1-1-3 代理乙方因微博、直播平台而衍生的出版、Q版形象、电视、电影、录音、录象等各类商业或非商业活动;1-1-4代理乙方行业交流,行业联络;1-1-5 其他与微博、直播平台等自媒体相关的商业或非商业活动。1-2 乙方形象策划和宣传推广 1-2-1甲方负责乙方所有形象策划事务,并组织实施。1-2-2 本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宣传推广内容: 1-2-2-1 传统传媒宣传推广: 1-2-2-2 新传媒宣传推广: 1-2-2-2-1 互联网(线上:包括但不限于微博、直播平台、网站等各种渠道)、手机等通讯设备;
xx演艺工作室和中国公民 小姐/先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精神,通过友好协商,就演艺工作室为 小姐/先生提供演艺经纪服务订立本合同。一、立约人1.1 工作室(以下简称甲方),在中国香港地登记注册,其法定登记地在中国香港,商业登记号码为,法定代表姓名,职务,国籍。二、甲、乙双方就甲方为乙方提供参与演艺业务有关的经纪服务进行合作。2.1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为乙方从事演艺事业的独家及唯一经纪人。2.2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为甲方独家提供演艺服务。2.3本条演艺业务的内容包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的并为之允许的电影、电视、录影、广告、舞台、演唱、录音、剪彩、广播、灌录唱片、登台演出、模特、电台访问或录音,亲自出席宣传推广工作及有关演艺事业需要的活动。三、在合同有效期及顺延期,甲方为乙方提供经纪人服务,甲方负责安排乙方演出及有关工作事宜,乙方向甲方提供演艺服务,乙方遵守甲方的工作安排和合理的工作要求。
缔约双方 代理方(甲方):地址:邮编:委托方(乙方):地址:邮编: 电话: 身份证:密级: 种类: 编号: 鉴于乙方的演艺才能和欲求演艺界发展的需要, 鉴于甲方的专业、 权威经纪资源和对乙方的认可,为了更有效地保证乙方在自媒体的发展,维护合作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委托方(以下简称 乙方)和代理方(以下简称甲方)友好磋商,并达成共识,乙方正式委托甲方作为其全权经纪代理人。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委托代理内容 一.乙方授权确认,甲方代理乙方如下内容:1.微博账号、直播平台等自媒体代理1-1-1代理乙方微博账号、直播平台等相关事务,作为乙方微博账号、直播平台等自媒体的唯一经纪公司(或指定关联公司为其对外宣传的唯一经纪公司)。乙方微博账号: @ ; 乙方直播平台IP: ; 其他自媒体IP: 。1-1-2 负责因微博、直播平台等相关事务形成的广告宣传的策划、制作、发行和联络;1-1-3 代理乙方因微博、直播平台而衍生的出版、Q版形象、电视、电影、录音、录象等各类商业或非商业活动;
(9)装运期限:收到可以转船及分批装运之信用证 天内装出。(10)付款条件:开给我方100%保兑的不可撤回即期付款之信用证,并须注明可在装运日期后15天内议付有效。(11)保险:按发票110%保全险及战争险。由客户自理。(12)买方须于 年 月 日前开出本批交易信用证,否则,售方有权:不经通知取消本合同,或接受买方对本约未执行的全部或一部,或对因此遭受的损失提出索赔。(13)单据:卖方应向议付银行提供已装船清洁提单、发票、中国商品检验局或工厂出具的品质证明、中国商品检验局出具的数量/重量签定书;如果本合同按CIF条件,应再提供可转让的保险单或保险凭证。(14)凡以CIF条件成交的业务,保额为发票价值的110%,投保险别以本售货合同中所开列的为限,买方如要求增加保额或保险范围,应于装船前经售
开播:即在斗鱼、一直播的平台、网站上通过包括但不限于语言、行为等方式播出的行为。鉴于:乙方具有歌唱、表演等方面的才艺,且认同甲方(公司)理念,希望在“斗鱼、一直播”等平台展现自我,实现双方共同发展、共同获益的目的。1.甲方:2.乙方: 3.甲方工作范围:指与甲方任一合作方通过协商的方式指定乙方参加的线上线下的合法活动。4.乙方工作范围:指与甲方通过签约等方式在甲方指定的线上线下活动进行各种内容的cos表演、唱歌、跳舞、游戏等内容的合法直播活动。 5.直播间:指乙方在甲方指定平台获得的个人直播平台。6.账号:指乙方在甲方指定的直播平台进行线上活动时使用的个人账号。7.直播天数:指乙方在个人直播间进行直播活动的实际天数。8.直播时长:指乙方在个人直播间进行直播活动的时间总计。
甲方(购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乙方(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为了促进农副产品生产的发展,沟通城乡流通渠道,为城镇人民和对外贸易提供丰富的农副产品,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 交售日期、数量及价格1.乙方必须在 年 月以前(或 月 旬内),向甲方交售 (农副产品) 斤(担)。2.甲方应按照物价主管部门规定的价格(国家允许议价的,价格由甲、乙双方协商议定),向乙方计付货款。3.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货与提货,均应事先通知对方,达成协议后按协议执行。第二条 品种、等级、质量及包装1. (农副产品)的品种、等级和质量,按下列第 项执行:(1)按国家标准执行;(2)按部颁标准执行;(3)按地区标准执行;
供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 址: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需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 址: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产品名称、品种规格、数量、金额、交售时间二、质量标准、用途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一、产品名称、品种、数量、金额、交售时间二、质量标准、用途三、验收办法及时间、地点四、检验及检疫的单位、地点、方法、标准及费用负担五、交(提)货地点及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六、超欠幅度损耗及计算方法七、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和费用负担八、结算方式及期限九、给付定金的数额、时间十、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预约生产的农作物种子品种、质量、数量、金额: 农作物种类 品种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质量(%) 单价(元) 总金额(元)纯度 净度 发芽率 水份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二、预约方繁育材料: 材料品名 质量(%) 计量单位 数量 提供日期 亩用量 单价(元) 总金额(元)纯度 净度 发芽率 水份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三、农作物种子预约生产的环境及技术要求: 四、预约方提供技术服务的种类、方式及保密要求; 五、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及检疫严格按国家颁布的有关规定办理,检验执行GB/T3543.1~3543.7-1995《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 1.承约方必须持有《种子生产许可证》,交售种子时还须提供该批种子的有 效田间检验结果单、产地检疫合格证和《农作物种子质量合格证》。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 商品名称、种类、规格、单位、数量 品名 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备注第二条 商品质量标准 商品质量标准可选择下列第 项作标准: 1.附商品样本,作为合同附件。 2.商品质量,按照 标准执行。(副品不得超过 %)。 3.商品质量由双方议定。 第三条 商品单价及合同总金额 1.商品定价,供需双方同意按 定价执行。如因原料、材料、生产条件发生变化,需变动价格时,应经供需双方协商。否则,造成损失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 2.单价和合同总金额: 。 第四条 包装方式及包装品处理 。 (按照各种商品的不同,规定各种包装方式、包装材料及规格。包装品以随货出售为原则;凡须退还对方的包装品,应按铁路规定,订明回空方法及时间,或另作规定。) 第五条 交货方式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 。(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由甲乙双方商定技术要求执行。 (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 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一条 经购销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具体品类(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计划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严格执行合同。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乙方负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甲方负担。
卖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 址: 邮编: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 址: 邮编: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经卖买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成交下列商品,订立条款如下,共同遵守:1.商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5.总价:U.S.D(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6.包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7.装运期:________________收到信用证后____ 天。8.装运口岸和目的地:从____________经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9.保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产品包装规格及费用 第三条 验收方法 第四条 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 第五条 交货规定 1.交货方式: 2.交货地点: 3.交货日期: 4.运输费: 第六条 经济责任 1.乙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万分之 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的罚金。 (3)产品包装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装的费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装,乙方应按不符合同规定包装价值 %的罚金付给甲方。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第二条 甲方依据本合同出让土地的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第三条 乙方根据本合同受让的土地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依有关规定可以转让、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经济活动。乙方在受让土地使用权范围内所进行的开发、利用、经营土地的活动,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并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第四条 甲方出让给乙方的地块位于 ,面积为 平方米。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图所示。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第五条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____年,自颁发该地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之日起算。第六条 本合同项下的出让地块,按照批准的总体规划是建设 项目。在出让期限内,如需改变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应当取得甲方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依照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之规定,原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发生转让(出租;抵押),须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乙方因出售(出租;抵押)房产(或部分房产),其使用范围内(或相应比例)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出租、抵押)。双方本着自愿、平等、有偿的原则,经过协商,订立本合同。第二条 房产使用土地位于 ,总用地面积为 .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图所示。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确认。乙方领有该房产使用范围内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或批准文件),具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第三条 乙方出售(出租;抵押) 整栋房产;甲方出让土地的面积为 房产总用地面积,即 平方米。或: 乙方出售(出租;抵押) 整栋房产;甲方出让土地的面积为 平方米,为 房产总建筑面积的____%;甲方出让土地的面积为 房产总用地面积的____%;即 平方米。本合同项下出让的土地使用权与 房产使用范围内未出让的土地使用权为一整体,系公有的、不可分割的,相邻各方必须相互合作,并根据需要为对方提供便利条件。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第二条 甲方依据本合同出让土地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地下资源,理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第三条 乙方在本合同项下受让土地使用权范围内所进行的开发、利用、经营土地的活动,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 省(市)的有关规定,并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第二章 定义第四条 本合同所使用的特殊用语定义如下:1.“地块”指本合同项下甲方向乙方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区域,即本合同第五条界定的区域。2.“土地使用权抵押”指乙方为筹集资金开发全部或部分出让地块向抵押权人(即贷款人)提供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利益作为还款保证的一种物权担保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