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培训。甲方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甲方依法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1、录用合同,它是指用人单位在国家劳动部门下达的劳动指标内,通过公开招收、择优录用的方式订立的劳动合同。录用合同一般适用于招收普通劳动者。目前,全民所有制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劳动合同的特点是:用人单位按照预先规定的条件,面向社会,公开招收劳动者;应招者根据用人单位公布的条件,自愿报名;用人单位全面考核、择优录用劳动者;双方签订劳动合同。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工作制。执行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续订本合同并及时办理续订手续:(一)甲乙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二)本合同期限届满后,未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仍存在劳动关系,乙方要求续订劳动合同的。出现本条第(二)项情况,双方就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时,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12个月;乙方符合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工资数额1、装窑工:实行计件工资。每装一万块砖坯,甲方应付个乙方六十元(包括捡砖头)2、出窑工:实行计件工资。每出窑一丁红砖为一元二角,一丁为200块红砖。3、堵门工:实行月工资。每人每月工资为一千五百元。4、上煤工:实行月工资,每人每月工资为一千元。5、码窑工:实行计件工资。每码砖坯一万块工资为三十五元。
第一章定义第一条借用单位系指与甲方签订《派遣员工劳务合同》、在中国大陆具有法人或合法经营资格的机构或组织。第二条《派遣员工劳务合同》系指借用单位就借用员工事宜与甲方签订的合同及其附件。第三条连续工作年限系指乙方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后,在借用单位的连续工作时间。第二章合同期限与工作内容第四条本合同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合同有效期限以《派遣员工劳务合同》的期限为准。《派遣员工劳务合同》解除、延续或终止,本合同随之解除、续延或终止。
四、乙方的工作岗位应参照国家规定的职业分类和技能标准明确约定,也可在本合同第十二条中约定变更岗位的范围及条件。五、工时制度分为标准、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三种。如经批准实行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在第十二条中约定其具体内容。六、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可在第十二条中列明,或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一并履行。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一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双方一致同意的;(2)符合本合同第六条第五项和第六条第六项规定的;(3)乙方培训(熟练)期满,不符合录用条件或乙方不愿意供职的;(4)乙方非因工负伤,治疗终结仍不能复工的。(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行解除:(1)甲方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2)乙方被除名开除、劳动教养或判处徒刑的。
第二十九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二十六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第三十条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地方政府规定的困难企业标准),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条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一)乙方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同意在 部门从事 岗位工作,基本工作内容为: .具体可参见相应岗位的《岗位职责说明书》。(二)乙方工作地点: 完成工作。根据甲方的工作安排,乙方同意工作地点相应调整。(三)合同期,乙方同意甲方根据经营情况、工作需要,以及乙方的工作能力和表现、业绩、考核结果,安排和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职务和相对应的工资级别,乙方自愿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安排。(四) 本合同有效期限内,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兼任其他企业、事业单位及国家机关的其他工作。(五) 本合同期限内,乙方从事工作所产生的职务工作成果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和知识产权等的一切权利由甲方享有。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1.同意在甲方指定地点从事清洁工作,遵守指定地点的规章制度和作息时间,以认真负责的态度作好清洁工作。2.甲方不可无故拖欠、苛扣乙方工资,按时支付乙方的劳动相应所得工资、报酬。3.如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给甲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其赔偿责任。4.甲、乙双方如单方面解除合同,需提前15天在本合同截止日期前通知对方。
乙方在此向甲方作出承诺并保证如下:1、乙方在录用过程中向甲方提供的与本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与信息真实有效,在本合同中的陈述及保证亦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如有违反,将视为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2、本合同存续期内,乙方将根据本合同所定条款和条件为甲方工作并尽其最大努力确保完成甲方委派的工作,不从事损害甲方利益的活动,不利用其在甲方的职务或职权直接或间接地为个人牟取私利;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从事兼职,不论乙方是否因该兼职而获得报酬或者是否利用了在甲方的工作时间。该兼职包括但不限于:受雇于任何第三方或为任何第三方提供劳务,包括在该第三方担任合伙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或顾问等职务,不论该第三方是否与甲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第二十九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违反和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第三十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1.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 1、若乙方需解除劳动合同书,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书面通知以送达甲方 (具体部门、职务)为准; 2、有关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事项,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执行。 3、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乙方应当将正在负责的工作事项以及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财物与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员进行交接。因乙方原因未办理交接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五、劳动报酬 第八条 本合同的工资计发形式为:____。 (一)计时形式。乙方的月工资为:_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__元)。 (二)计件形式。乙方的劳动定额为:____,计件单价为:____。 第九条 甲方每月___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 第十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的工资调整按照甲方的工资分配制度确定。 第十一条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相应工资报酬。
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经考核,录用乙方(姓名)为(工程名称)工人,遵照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第一条甲方录用乙方从事(工作名称)。第二条劳动合同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时止。其中试用期限为个月,至年月日止。第三条甲方的基本权利义务是:一、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及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对乙方进行管理。保护乙方的合法权益,按规定付给乙方工资、奖金、津贴以及保险福利和其他政策性补贴。
三、甲方对乙方的具体要求。1、乙方在上班期间,乙方外出必须向甲方申请,得到甲方批准方可外出。2、乙方工作时不能偷懒,必须认真高效地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若在规定的时间不能完成,甲方有权批评乙方,若乙方工作效率实在太低,甲方有权扣乙方工资。3、乙方在工作必须热情、周到、主动,诚信、不做小偷小摸的事,若偷拿客人、主人、同事的东西,甲方有权开除乙方,并有权要求一定的赔偿(包括本月工资和奖金扣除)。
五、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一)乙方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随时可以解除合同: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能胜任甲方有关工作需要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有关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损害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5、乙方因患病或非工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内;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其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三)本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劳动合同,无法达成一致,合同自动终止。
四、劳动纪律1.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2.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驾驶员管理制度》,对违反法规和制度所产生的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3.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罚款,直至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