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学校的一切公物(包括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教学用品,生活用品,建筑材料等)都应登记建账,添置的新物以及上级调来的物资、发下来的奖品,亦应先登记后使用,做到账物相符。 三、固定资产由总务处指定专人负责,建立总账,各部门(学校各办公室、教导处、总务处、办公室、仪器室、图书馆、电脑室、体育室、教室等)相应建立固定资产保管清册,由各部门管理员保管,资产每学期清点一次。消耗品和建筑材料每月结算一次,由校产管理领导小组期初、期末各检查一次。
1、请自觉遵守计算机法规和计算机使用道德规范,不发布有损国家、学校或他人形象的言论(信息);不得访问不健康的网站。 2、爱护室内的所有设备,发现计算机有异常时,要及时向教师报告,软、硬件系统均由管理员进行维护和管理,严禁无关人员拆卸机器、修改系统设置。 3、严格遵守计算机操作规程,爱护多媒体设备,人为损坏,要照价赔偿并追究责任。
第二条 奖励实行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方式有:口头表扬、通报表扬、嘉奖、发给奖状、证书、奖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文明之星”事迹材料载入学生档案。 第三条 对犯有错误的学生,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和纪律处分。处分有:①警告②严重警告③记过④记大过⑤留校察看⑥勒令退学⑦开除学籍。
2、司炉工不得随便离开工作岗位,如果要离开时,应有合格司炉工代替。 3、在工作时间内,司炉工应集中思想,注意仪表,不得做私活。 4、非本单位人员,未经司炉人员同意,不得随意进入锅炉房。 5、司炉工应该阻止非锅炉人员触及锅炉上各种阀门和一切附件。
一、教学卫生: 1、保障学生每天学习的时间。适当安排作业,尽量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2、1~6年级学生应坚持做眼保健操,自觉课间休息。 3、教师应准时下课,保证学生有充分的时间休息。 4、期中后要调整学生座位,矫正学生视力。 5、严格培养学生正确阅读坐姿、握笔、听讲的姿势。
1、 进菜、售菜价格公开,成本核算正确。每日凭原始进料单进帐,日结日清。 2、 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禁止在食品加工所吸烟,严禁在上班时间喝酒。按时开饭送菜,按时供应开水。 3、 呀爱护公物,食堂餐饮具一律不出错,如有遗失,需及时上报总务处,由总务处核实处理 4、 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饮食卫生“五四”制保持厨房、饭厅及周围环境整洁,物品摆放有序、定位,讲究个人卫生,上班时间必须穿戴工作衣帽。
二、服从分配,支持学校工作,工作积极认真负责,利益面前不琐屑较量。 三、和上级保持一致,顾大局、识大体,是非明确,旗帜鲜明。一切以工作为重。 四、积极参加政治、业务学习,遵守会议纪律,发言积极有见解。 五、同志之间上下级之间团结友爱,不挑拨是非,关系企业管理,有正气和正直感。
2、早上学生到校后直到下午放学业,除中午回家吃饭的同学外,其余同学不得出校门,中午回家吃饭的同学必须凭特殊校牌方可进出校门,校牌不可转借、转让;无理取闹或强行进出者,给予纪律处分,造成后果的要后果自负。 3、学生及家长外来人员上课时间不得到校内会见学生和老师,特殊情况须经有关领导批准。
1、学期初,教务处须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制订学校的教研计划,学科教研组要制订组的教研工作计划和活动安排。要求具体详实,切实可行、严禁形式化、任务性、应付检查。 2、每月召开一次教研组长会议,教研活动以教研组为单位,两周定时活动一次。按照活动计划研究材料,讨论新课程标准,说课做课评课,试卷分析,研究科研课题,教学经验交流等等。杜绝走过场、熬时间,要落实到实处。有详细活动记录。
2、不准带水果刀等利器、钝器进入校园。同学之间不得玩尖利器具或有毒、有害的化学药品。3、不准攀爬围墙、栏杆、阳台、建筑物顶层等有危险性的地方。4、教室、走廊等教学场所严禁追跑嬉闹,不得向窗外抛扔任何杂物、防止砸伤他人和影响校园环境卫生。5、上下楼梯靠右行,轻步上楼慢步下,不得拥挤,上下楼梯如遇突然停电,不得起哄、推搡、严防挤压等事故发生。
第二条 奖励实行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方式有:口头表扬、通报表扬、嘉奖、发给奖状、证书、奖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文明之星”事迹材料载入学生档案。 第三条 对犯有错误的学生,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和纪律处分。处分有:①警告②严重警告③记过④记大过⑤留校察看⑥勒令退学⑦开除学籍。 第四条 对第三条中除开除学籍处分外,受其他处分一年内有显著进步或立功者,个人申请可撤消处分,经教育不改者报市教委批准开除学籍。 二、 考勤制度 第五条 学生要按学校规定时间作息,上课、自习、劳动、政治学习、班团活动、集会、两操都实行考勤,因故不能参加必须请假,否则以旷课论处。 第六条 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凡需请假一节课者,必须征得任课老师同意,班主任批准;请假一天以内(含一天),必须经班主任批准;请假一天以上者由班主任同意,学校批准;请假原则上不超过三天(一次性)。请假必须由家长或医院出示请假条或证明,假期完毕,按时返校,且应及时销假。
二是对学校校舍、校车、设备设施是否有安全隐患必须清楚; 三是对学校师生食堂、校内小卖部食品卫生安全情况必须清楚; 四是对校园周边不利于学生安全和健康的交通、摊点、“两室三厅”等环境情况必须清楚; 五是对学校制订的安全制度规章的落实情况必须清楚。比如:门卫制度是否得到落实,门卫是否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外来人员进入校园是否询问并登记,晚上校门是否上锁等等。
2、学生参加劳动完成劳动任务时,必须严格按照教师的要求和学校的规章进行,不用湿布揩电器和电源插座,不得用身体任何部位接触电源,及可能带电的电器,不得爬到窗外擦玻璃,不得爬到栏杆、窗台上搞卫生,不得站在课桌上搞卫生,确有特殊需要,要征得老师同意,同时要在有切实安全的防护措施下才可进行,要小心从事。 3、在劳动过程中,需要劳动工具的,则使用前必须认真检查工具的可靠性,并按规定,安全使用劳动工具,对劳动工具不得挪作它用。 4、在自己完成劳动任务时,不得影响它人的卫生与休息等,不得对他人造成损害。 5、在劳动过程中,出现不清楚的问题,必须及时询问有关教师。 6、对劳动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学生要及时向教师说明,对已出现的安全问题,学生要及时向教师报告。 7、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不能完成的劳动任务,学生有权向教师说明。教师在考虑学生的实际能力后,酌情减少其劳动量或减免其任务。 学校门卫管理制度
第二条 宿管人员要督促学生及时起床、洗漱、早操、就寝、熄灯等。每晚检查记录学生就寝情况。认真记录缺寝学生名单,发现问题要逐级上报。 第三条 宿管人员每天早晨、中午、晚自习前应检查宿舍内务及卫生,督促内务整理及卫生清扫工作。 第四条 宿管人员应管理好学生洗漱、午休、晚自习后就寝等时段秩序,避免学生大声喧哗,避免学生寻衅滋事、打仗斗殴。发现寻衅滋事、打仗斗殴现象应及时处理,做好笔录,并逐级上报。 第五条 宿管人员应严查宿舍内吸烟、喝酒、赌博、男女生串舍、晚上容留异性就寝等行为,发现问题要做好记录并及时上报宿管主任或值班教师或值班领导。 第六条 宿管人员应在学生离舍时及时锁好宿舍门,督促学生关好宿舍电灯、窗户。及时发现并制止学生不请假回舍、跳窗户进舍、偷盗等现象。 第七条 宿管人员要及时锁好男女生宿舍大门,对宿舍楼门钥匙做到专人管理,做好备份,保证在必要时及时开启大门。
2、校车的车型应当是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车辆。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等其他车型以及达到报废标准的客车不得用作校车。严禁租用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车辆作为校车。 3、聘用校车驾驶人时,要报区教育局、区交巡警大队审核确认,方可驾驶校车。 4、校车驾驶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持有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3年以上; (2)3年内未发生过交通死亡责任事故; (3)3年内任一记分周期内无累计记分满12分记录; (4)未受过刑事处罚。
2、要保管好长短棍、强光手电等防御设备,并定期检查,确保有效。 3、身穿制服,仪表端庄,礼貌待人,禁止穿拖鞋。严禁酒后上班、疲劳上班或上班时打瞌睡。 4、学生上、下学期间,维持好校门口交通秩序,做好学生疏导工作。 5、明确校园突发事件处理程序,沉着应对、果敢处置突发事件,灵活处理应急情况。
1、加强宣传和教育,使全体师生了解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患的症状表现。 2、课任教师和班主任每天主动关心学生的健康状况。 3、一旦发生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患时,必须逐级上报,不得瞒报。 4、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后应立即停止供应一切食品,保护现象,并将中毒师生及时送往医院救治。 5、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后,应立即将有关情况上报县委、县政府和教育及卫生行政部门,必要时向保险、公安、工商部门报告。
一、 课题管理的组织制度 学校课题管理组织分三级管理模式:由学校课题评议组—教科室—课题组构成,以学校课题评议组为领导,以教科研室为核心和以课题组为基层单位,对课题的申报、立项、开题、结题、存档等工作进行全面管理,其中: 学校课题评议组主要负责: 全面规划、监督和评价学校各类课题的组织和实施。 1. 确定召开课题的申报、立项、开题和结题会议,对课题报告进行审核。 2. 确立、组织和实施学校课题的研究。 3. 邀请专家加盟指导。 4. 课题经费的审定和发放。 1. 课题奖惩的审定。 教科室 教科研中心主要负责: 1. 向全校传达每年的课题规划。 2. 组织课题的申报、立项、开题、阶段总结和结题工作。 3. 参与和组织学校课题研究的实施工作。 4. 组织参与课题研究的教师进行理论学习、座谈、思想交流、研讨、外出培训和观摩的活动。 5. 组织开展关于课题研究的讲座。 6. 联络和组织课题会议的召开工作。 7. 对学校和教师的课题的整个过程和所有内容进行备案。。 课题组主要负责: 1. 组织教师参与课题的研究。 2. 向本组教师传达每年的课题规划。 3. 督促教师及时写出阶段报告和结题报告。 4. 及时向教科研室反馈教师在课题研究中遇到的问题,以便于及时得到解决,使每位教师能按时完成课题研究。
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的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公司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共同出资设立(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第二条公司住所: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经营范围: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三分之二以上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第四章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二、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虽然点位创建工作推进有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社会宾馆等商流企业业主对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重视不够,宣传不到位,存在工作思路不清、标准把握不准、统筹安排不细等问题;二是部分市场基础设施老旧、历史欠账较多,服务功能不完善,改造提升难度较大;三是市场服务设施还需进一步加强,集贸市场经营秩序还有待进一步改善;四是各点位在“精细化”创建上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此次会议精神,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为贯穿全年的重中之重工作来抓,紧盯任务抓落实、对照标准促提升,按照《x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围绕环境卫生、市场秩序、诚信经营、安全生产等方面,扎实推进任务落实,切实增强创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和“主人翁”意识,全力以赴完成好年度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