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期届满时,租赁关系自然终止,甲方无须另行通知乙方,若双方均有意续租,可在届满前三个月提出续租意向,并议定合理租金和续租合同。
该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的内容、标准及需约定的有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分别在本合同附件二、三中加以列明。甲、乙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负责对合同标的物进行定期检查。租赁有效期内由不归责于乙方的原因导致屋面漏水、房屋裂缝由甲方负责维修并承担相关费用,以保障乙方安全和正常使用;由此对乙方造成的损坏和损失,甲方不负有修缮和赔偿的义务。
房屋租赁期为,2017_年_11_月_18_日至_2036年_11月_18_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5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的违约金250000元(贰拾伍万元整);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一、甲方将所属位于xxx一楼的两间门面房租赁给乙方使用。二、租金及交付方式:每年租金为x万元整,乙方自协议生效起交付第一年全年房租费(每年的元月三十一日前)租赁期限为叁年整,从xxxx年二月一日起至xxxx年元月三十一日止。
因为甲方原因出现一切影响乙方正常营业的事情,乙方要求甲方处理,如一周处理不好,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____月(或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出租人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出租人如确实无力修缮,可同承租人协商合修,届时承租人付出的修缮费用即用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甲方今将xx市xx区环路的x室租赁给乙方使用。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在自愿、平等和互利的基础上,双方经过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乙方改变房屋用途的,应当征得甲方和原出租人书面同意,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转租期间,乙方除可享有并承担转租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外,还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在租用期内,甲方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如果甲方出售乙方租用的房屋,乙方应享受优先购置权,并无需另行支付购房款,同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正式过户手续,由此发生的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承租人在租赁期间,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或添加附属物,需征得出租人书面同意,并于租赁期满时恢复原状或将装修及添加的附属物无偿交付给出租人所有。
甲方产品的价格以甲方盖公章的附件为准,甲方视成本及市场原材料变化有权更改供应价格,但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新价格调整前已付款则无论甲方价格做任何调整本批货以原供价为准。
第四条:甲方承诺如果甲方、乙方和丙方三方之间达不成购销合作,甲方、甲方的子公司或者甲方的关联公司及代理公司不得单独与丙方、丙方子公司或其关联公司另行洽谈采购本合同涉及到的购销业务。
甲方所提供的苗木质量须达如下标准:①根径部必须完好无损;②无检疫病虫害;③没有严重的机械损伤;④到达目的地后合理栽培能够成活
本合同产品在发货三个月内如滞销可提出调剂,调剂产品的来回运费,运送损失及内外包装材料损失费均由乙方承担,乙方所有调换产品必须保证包装无开封、脏、损现象,不影响二次销售,否则不予退换。
供应数量及价格:根据乙方生产用量计划,由甲方按时供应,计划总供量为万块/年,以后再根据需方的需用情况而定。单价为元/块(包括运费及装卸费在内),乙方不在承担任何费用,甲方的总价款按实际供应量计算。
作为供方,应在合同中明确需方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同时还应根据供货情况对需方货款的支付进程、期限等进行必要的控制,如发生需方货款迟延支付、差额支付等情况,应视情况追究其违约责任,减低风险。
乙方在刚代理甲方产品时,为一般性代理,甲方有权在该地区继续销售,若乙方对甲方产品确有信心,可付甲方_______万元买断在该地区一年的代理权;若乙方在该年度销售量超过_______台(不含),甲方自动将该地区次年的代理权转让给乙方,甲方有义务将该地区的客户介绍给乙方,若乙方在年度代理权内未完成_______台,同样,乙方将自动取消在该地区代理转为一般性代理。
第四条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甲方承诺,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乙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甲方的上级主管人员同意甲方披露、使用有关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的,视为乙方已同意这样做,除非乙方已事先公开明确该主管人员无此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