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学校的中层和副职领导外出必须向校长请假;面上小学校长外出一个星期内报中心小学校长审批;超一周由中心小学校长提意见报区教育局审批。 3、学校教职工外出、病、事假应向校长请假。各校应完善学校管理工作,健全管理制度,制定本校请假制度,做好教职工的考勤管理,使教职工明确请假规定和有关待遇,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4、各校请假工作应做到有学校班子专人负责,及时登记并定期公布,并将其作为教职工的年度考核、任职考核、兑现各项福利待遇和奖励的依据。
2、教学设备的存放要分类、编号、定室、定橱、定位,专用教室要有防盗、防火等安全措施,做好防潮、防尘和卫生整洁工作。 3、建立健全教学设备管理明细账,定时核对,做到帐、卡、物相符。人员调动时要办理严格的交接手续。 4、教学设备的借用、报废要办理登记和审批手续。外借器材要及时收回,并做好交接手续。
2、要保持良好的网络设备运行环境,不准在网管中心吸烟、饮食、喧哗。严禁在网管室内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腐蚀性物品、强磁场物品、放射性物品。 3、要定期做好软件备份和计算机病毒检查处理,任何外来软件必须进行计算机病毒检查,确认无病毒后方可使用。 4、网管中心要装置调温、调湿、稳压、防火、防盗等设备,保证网络设备的安全运行。 5、网管中心要建立完整、规范的校园网设备运行情况档案及网络设备帐目,认真做好各项资料(软件)的记录、分类和妥善保存工作。
第一章 校内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建立门卫值班、巡逻制度。各校要不断建立完善校舍管理、食堂管理、学生宿舍管理、安全检查等各项校内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安全事故发生。 第二条 建立校外人员入校登记和学生出入校验证制度。寄宿制学校应当加强校外人员和车辆管理,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辆入内;制订学生出入校门管理制度,规模较大的学校不仅应有专职保安员,还应设专职的保卫干部,负责住宿学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第三条 配备教师或管理人员,专门负责管理学生宿舍。寄宿制学校应对学生宿舍实行夜间巡查、值班制度,坚持对寄宿学生实行晚点名和定时查铺制度,并针对女生宿舍安全工作的特点,加强对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 第四条 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寄宿制学校应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加强日常维护,保证其能够有效使用。设置消防安全标志,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 第五条 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范。严格执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建立食堂加工食品定点采购和索票、登记制度,建立饭菜24小时取样留存(验)和签字记录制度,保证饮用水的安全可靠,保障师生饮食卫生安全。 第六条 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学校将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学校应当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一旦发生特殊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处理,并注意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第二章 安全排查制度 第七条 建立校内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制度,认真开展好学校安全工作“五个一”活动。各校要注重学校安全排查过程中的每一个细节,重点检查学生宿舍、楼梯过道、食堂餐厅、饮用水源、安全用电(线路)、图书室、实验室、教室、锅炉房、教职工宿舍等重点场所和重点部位的安全情况。
(2有权对违反《计算机室管理制度》的人和事进行指正、并记录在案,必要时向学校领导报告。 2、 对使用计算机学生的要 (1)严守《校产登记制度》,计算机室所有设备系学校财产,不得携带出室或外借。 (2)计算机柜上钥匙共两套,一套交于学校统一管理,另一套学生自行保管。 (3)每台计算机都有编号,不得私自调换机位,一经发现停止上机。
二、下列情形之一者每人次扣班级考评分8分,降为试读生,并由家长领回教育一周: 故意损坏公物或他人财物者; 在公共场所故意扰乱秩序,且有造成安全事故的前兆者; 抽烟者; 酗酒者; 考试违纪者; 夜不归宿者,且未向管理人员打招呼者; 上网吧,打游戏者; 观看、阅读不健康的影片、书籍者; 间接或直接参与打架者; 有离校出走的言行者; 谈恋爱者; 乱接,偷接电源者。
一、教学卫生: 1、保障学生每天学习的时间。适当安排作业,尽量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2、1~6年级学生应坚持做眼保健操,自觉课间休息。 3、教师应准时下课,保证学生有充分的时间休息。 4、期中后要调整学生座位,矫正学生视力。 5、严格培养学生正确阅读坐姿、握笔、听讲的姿势。
一、 实验中心(室)工作档案管理的内容 . 实验中心(室)概况:学校和业务主管部门下发的实验中心(室)建设与管理的有关文件和资料。实验中心(室)建设与发展规划,实验中心(室)占用的房间数、面积及改造等资料。 2. 实验中心(室)任务: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教学进度表、实验课程及项目、每学期实验教学任务及实验开课记录、实验教学科表及实验项目统计、实验教学的考核方法及历年试题、实验报告等有关记录,承担的科研和社会服务项目及工作量。 3. 实验中心(室)仪器设备、低制耐用品及材料:仪器设备的固定资产帐、卡、分户统计帐、低制耐用品分户帐、领用单、使用维修记录、技术资料等,大型仪器设备的论证报告、订货合同、安装验收报告、损坏维修记录说明书、使用记录、说明书等,材料领用记录等。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现任人,学校安全工作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处、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使用常识的教育。
2、活动中和活动结束前,学生要在教师视线范围内有序活动,防止学生碰撞、拥挤、踩踏。 3、大型室内活动打开消防通道,注意通风透气。 4、活动结束安放好活动器具,关好水、电、门窗。
2、严格执行物资验收制度,做好外购物资入库验收工作。入库时要认真检查物品型号、数量是否与发票一致,对不能入库的大型物品,要到现场察看验收,方可办入库手续。入库要及时登帐,手续检验不合要求的不准入库。 3、合理安排物品在仓库内的存放次序,按物品种类、规格、等级分区堆放整齐,分类清楚,保持仓库整洁。仓库管理员应对库存物品心中有数,了如指掌。
二、学校的一切公物(包括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教学用品,生活用品,建筑材料等)都应登记建账,添置的新物以及上级调来的物资、发下来的奖品,亦应先登记后使用,做到账物相符。 三、固定资产由总务处指定专人负责,建立总账,各部门(学校各办公室、教导处、总务处、办公室、仪器室、图书馆、电脑室、体育室、教室等)相应建立固定资产保管清册,由各部门管理员保管,资产每学期清点一次。消耗品和建筑材料每月结算一次,由校产管理领导小组期初、期末各检查一次。
一、管理原则 1.分级管理原则 总务处是学校财产物资的总管。总务处设置专职财产管理员和仓库保管员,依据财产物资的分类建立各类帐册,做好财产物资的验收、登记、计帐工作,定期清点工作,报损、报废、销帐工作。 组室部门管理。财产物资使用部门落实部门兼职财产管理员,依据财产物资分类建立部门分类帐册,做好新添置财产物资的登帐工作,配合总务处财产管理员清点财产,做好报修工作以及报废销帐工作,做到帐物相符。 班级管理。班主任是班级财产物资管理的直接责任人,班主任要落实班干部一起管好班级财产,要对学生进行爱护公物的教育,防止班级财产的丢失和人为损坏。 2. 资产管理的范围
第一条:顶岗实习的主要目的是使学生把所学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运用到实际工作中,锻炼提高工作能力。通过顶岗实习,全方位了解专业和职业,达到从业基本要求,实现就业零适应期。 第二条:顶岗实习原则上安排在最后一学年进行,实习时间一般不得少于半年。根据毕业顶岗单位(或用人单位)的实际,对顶岗实习时间进行适当调整,但一般应在最后一学年进行。 第二章 组织与领导 第三条:顶岗实习工作由系分级管理,分别成立相应的顶岗实习工作管理机构,负责顶岗实习工作的指导、管理和实施,保障顶岗实习工作的顺利进行。
1、请自觉遵守计算机法规和计算机使用道德规范,不发布有损国家、学校或他人形象的言论(信息);不得访问不健康的网站。 2、爱护室内的所有设备,发现计算机有异常时,要及时向教师报告,软、硬件系统均由管理员进行维护和管理,严禁无关人员拆卸机器、修改系统设置。 3、严格遵守计算机操作规程,爱护多媒体设备,人为损坏,要照价赔偿并追究责任。
第二条 奖励实行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方式有:口头表扬、通报表扬、嘉奖、发给奖状、证书、奖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文明之星”事迹材料载入学生档案。 第三条 对犯有错误的学生,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和纪律处分。处分有:①警告②严重警告③记过④记大过⑤留校察看⑥勒令退学⑦开除学籍。
一、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技工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初中或高中毕业就读、在校一二年级所有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每年新生入学,学校将《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发给新生。新生和二年级学生在新学年开学一周内向学校提出申请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 三、我校建立受助学生个人台账,将学生申请表、户籍证明材料、受理结果、公示情况、助学金发放及变动情况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记录在案,建档备查。
2、校安全领导小组及各班主任等有关老师,要经常开展预防雷电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师生防雷意识和能力。 3、在学校发生雷雨时,要迅速进入教学楼,切忌在操场上等空旷场地逗留。 4、雷电时,各教室、办公室要关闭门窗,防止雷电侵入。人员要尽可能远离窗户,远离电灯、电话、室外天线的电线等。 5、雷电时,禁止使用电器,要提前关闭电视机、音响、影碟机、电脑等室内的用电设备,并切断电源及信号线路。
2、司炉工不得随便离开工作岗位,如果要离开时,应有合格司炉工代替。 3、在工作时间内,司炉工应集中思想,注意仪表,不得做私活。 4、非本单位人员,未经司炉人员同意,不得随意进入锅炉房。 5、司炉工应该阻止非锅炉人员触及锅炉上各种阀门和一切附件。
一. 量化考核办法 1. 考核对象:学生会全体成员 2. 本制度实行积分量化,每人每月基础分为10分,按考核量化标准给予相应加分,扣分。 3. 具体考核方法:各部干事考核由部长执行,每周把考核结果交给纪检部合算; 纪检部考核由其余部门和主席共同执行; 主席及各部部长考核由纪检部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