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和《商标法》有关规定,并由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诚实信用、互惠互利、长期共赢的基础上,甲方与乙方自愿签定本协议。第一条 甲方授权乙方为_菲尔普斯品牌_产品在__ 北京 (省/市)的一级总经销商,在本区域享受甲方产品独家总经销商资格,在本区域市场全权开展销售甲方产品的合法商业活动。第二条 甲乙双方的所有商业活动必须依法经营,对客户做好诚信服务工作,双方各自的经营风险和法律行为自行负责。第三条 甲方授权乙方规定区域独家总经销资格。在乙方成为区域总经销期间,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合法权益,严防串货,杀价,多头销售行为,在本区域不再发展授权同级经销商。第四条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统一商务政策,严格执行甲方规定的产品价格体系和区域管理制度,保护甲方自主知识产权和无形资产不受侵犯。第五条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在首批产品订购日起的三个月内,实现最少销售人民币_____万元的 菲尔普斯品牌_产品。否则,到时自动取消独家总经销资格。在第一年度乙方应实现不低于人民币__80_万元年度销售目标,才可优先续约第二年度总经销协议。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甲方的权利:1、甲方有权管理和监督乙方对 菲尔普斯FOREV 产品的经销情况,甲方有权在乙方经销区内成长二级经销商签订协议后交乙方管理。2、甲方有权规定乙方不得在协议规定范围以外地区从事与协议事宜相雷同的经营活动。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不正当经营办法予以警告,严重者取消经销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一、瓶装啤酒的产品名称、规格、价格、数量:1、产品名称:4、销售数量:需方全年销售普通型啤酒XXX万/瓶一组,按月计划销售供货,三个月完不成计划,供方有权解除合同。单位:万瓶月份1月份2月份3月份4月份5月份6月份7月份8月份9月份10月份11月份12月份数量二、产品选题:系列啤酒产品质量符合国标,保持期内符合产品运输,避光常温0-25度以下储存及正常销售条件下,如出现质量问题,由供方负责,但需方发现批量产品存有质量问题,必须在货到十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供方,否则,需方即确认本产品合格,出现任何问题概不负责。三、交(提)货方式:供方指定仓库,当场提货,当场验收。因商标造成本合同条款不能履行(包装外观、文字的修改)时,乙方同意给予谅解和支持。4、运输方式及费用:
为保证甲方卖场的正常运营,促进乙方所经营系列酒水的销售,甲方确定乙方为甲方下列产品的供货商,经双方协商就供求关系达成以下协议:一、甲方确定乙方为甲方所需下列产品的供货商:酒类: 系列二、乙方为促进以上产品在甲方卖场的销售,乙方向甲方一次性赞助人民币 元作为乙方系列产品的广告宣传费,乙方提供若干台展示柜给甲方无偿使用,甲方负责展示柜的日常管理,包括清洁,正确使用,保养及维修。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所供 酒系列作及时报价。乙方所供其他产品价格如有调整,应及时通知甲方,价格统一,结算按标准市价。四、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甲方经营所需增加供货品种。五、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所供产品的合法“三证”。 乙方负责的酒水出现质量问题,造成的全部后果由乙方承担。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合格产品;2.乙方所供产品的质量保证,售后服务必须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3.如发现酒水质量不合格或出现其他质量问题,乙方须向甲方作出市场价 倍的补偿;4.如发现假酒现象,乙方须向甲方作出“假一赔十”的补偿;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为更好地加强绿化养护管理,保证服务质量,由甲方选聘乙方为甲方所管理的项目提供外围绿化养护工作,为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一、 物业基本情况:1. 物业名称: 2. 物业类型: 甲级写字楼 3. 物业坐落地点:4. 公共绿化面积: ㎡5. 汉威国际广场中间绿化带面积: ㎡6. 汉威国际广场东侧绿化带面积: ㎡7. 汉威国际广场西侧绿化带面积: ㎡8. 汉威国际广场1号楼—12楼VIP庭院面积: ㎡二、 绿化养护服务内容: 1. 包括上述第一条第三款在内的公共区域、办公区域、指定场所内的绿化养护工作,见附件6《全年绿化养护工作计划及具体安排》。2. 基本工作:指一般地正常维护,即浇水、清理垃圾(含修剪杂枝、枯枝落叶、庭院杂草以及租户不需要的废弃花卉等)、防风防汛、补植和防人为损坏及零星病虫害防治、除杂草和修剪等。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新疆城市绿地养护标准》 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遵循平等、 自愿、 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双方就柯坪县城区公共绿地承包管护事宜协商一致, 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第二条 养护内容 1. 养护内容( 以打√为准):□√去除枯死植株 □√ 植物补植 □√树木扶正 □√病虫害防治和监测 □√ 浇灌 □√土壤施肥 □√ 花坛花境布置 □√ 地被覆盖 □√中耕除草 □√植物( 树木、 绿篱、 草坪等) 修剪 □√植物防护(防寒、 旱、 高温等)□√绿地保洁 □√垃圾收集 □√ 垃圾清运 双方对养护内容有详细约定的, 可以另附工作量清单。 2. 养护工作量的确认: 养护范围及养护工作量由甲方、 乙方在订立合同前确定。 乙方进场后, 如发现实际工作量与合同约定不符, 应在进场后_5_天内, 向甲方提交养护工作量差异的报告。 甲方接到报告后_10_天内对实际养护工作量进行确认, 并在计量前_2__小时通知乙方, 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 乙方进场后_10_天内, 不提出养护工作量差异的报告, 视为合同确定的工作量无差异; 甲方收到乙方的报告后, 在约定时间内不组织计量的, 视为认可乙方的差异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 园林绿化养护工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一、服务内容1.养护范围: 2.养护面积: 3.养护管理内容:(1)修剪、浇灌:根据各类植物的生长习性、种植环境、景观设计要求,适时进行。(2)施肥:根据各类植物的生长习性及植物对肥料的需要,要求年施肥不得少于2次以上,新种植物视生长情况,适时适量进行施肥,以保持各类植物的生长旺盛达到一定景观效果。(3)除草:各类绿地、树穴、绿带要结合松土及时清理各类杂草。(4)抹芽:主要用于乔木、大型灌木,对不定芽要及时清除,以保持树木骨架清晰,利于通行,促使生长形态美观,营养集中。
第一条工程名称太原市汾河景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程第二条具体苗木品种数量及绿地面积详见附表(交工验收时按附表的数量核对验收)。管理养护地段:汾河景区二期南延(长风桥至南中环桥)第二标段:西岸长风桥南约50米至南中环桥(包含西岸跻汾桥下荷花池、西岸斜坡入水)第三条管理期限本合同有效期从2015年 1 月1日—2016年12月31日(新增工程按补充合同执行)。第二部分养护管理内容、质量标准及技术规定第一条养护管理考核内容养护管理指承包标段内绿地的养管,包括绿地中乔灌木、草坪、色块、球类、花卉、绿篱、藤本等植物的浇水、施肥、修剪、病虫害防治、防寒、全年绿地保洁和安全保卫等工作,必须达到养护管理的质量标准,并按要求完成甲方计划的当年绿化栽植任务(新增任务另行结算)。第二条汾河景区绿地养管质量标准汾河景区绿地的养护管理必须达到一级的绿地标准。1、对树木的要求:(1)无病虫害:枝叶无病虫害伤、不发黄。树木无虫粪便,不因病虫害造成黄叶、脱叶和枝条上有大量的虫卵。(2)树池管理好:一是肥水足,树木生长良好;二是水后及时中耕松土,经常保持土壤疏松、无杂草杂物、树池整齐美观,树上无杂物、垃圾等。
发包方:太原市汾河景区管理委员会(甲方)承包方:山西麦得银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就太原市汾河景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第一部分工程概况第一条工程名称太原市汾河景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程第二条具体苗木品种数量及绿地面积详见附表(交工验收时按附表的数量核对验收)。管理养护地段:汾河景区二期南延(长风桥至南中环桥)第二标段:西岸长风桥南约50米至南中环桥(包含西岸跻汾桥下荷花池、西岸斜坡入水)第三条管理期限本合同有效期从2015年 1 月1日—2016年12月31日(新增工程按补充合同执行)。第二部分养护管理内容、质量标准及技术规定第一条养护管理考核内容养护管理指承包标段内绿地的养管,包括绿地中乔灌木、草坪、色块、球类、花卉、绿篱、藤本等植物的浇水、施肥、修剪、病虫害防治、防寒、全年绿地保洁和安全保卫等工作,必须达到养护管理的质量标准,并按要求完成甲方计划的当年绿化栽植任务(新增任务另行结算)。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为更好地加强绿化养护管理,保证服务质量,由甲方选聘乙方为甲方所管理的项目提供外围绿化养护工作,为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一、 物业基本情况:1. 物业名称: 2. 物业类型: 甲级写字楼 3. 物业坐落地点:4. 公共绿化面积: ㎡5. 汉威国际广场中间绿化带面积: ㎡6. 汉威国际广场东侧绿化带面积: ㎡7. 汉威国际广场西侧绿化带面积: ㎡8. 汉威国际广场1号楼—12楼VIP庭院面积: ㎡二、 绿化养护服务内容: 1. 包括上述第一条第三款在内的公共区域、办公区域、指定场所内的绿化养护工作,见附件6《全年绿化养护工作计划及具体安排》。2. 基本工作:指一般地正常维护,即浇水、清理垃圾(含修剪杂枝、枯枝落叶、庭院杂草以及租户不需要的废弃花卉等)、防风防汛、补植和防人为损坏及零星病虫害防治、除杂草和修剪等。3. 每天对园区绿化带内垃圾进行清理,保证园区环境品质,冬季及时清扫绿篱、树木中积雪,防止苗木受到损坏。遇到集中作业产生大量的绿化垃圾由乙方负责清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 园林绿化养护工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一、服务内容1.养护范围: 2.养护面积: 3.养护管理内容:(1)修剪、浇灌:根据各类植物的生长习性、种植环境、景观设计要求,适时进行。(2)施肥:根据各类植物的生长习性及植物对肥料的需要,要求年施肥不得少于2次以上,新种植物视生长情况,适时适量进行施肥,以保持各类植物的生长旺盛达到一定景观效果。(3)除草:各类绿地、树穴、绿带要结合松土及时清理各类杂草。(4)抹芽:主要用于乔木、大型灌木,对不定芽要及时清除,以保持树木骨架清晰,利于通行,促使生长形态美观,营养集中。(5)病虫害防治:根据各类植物的寄生对象及时做好预测预报,及时采取措施防治。(6)抗旱、抗台、抗涝:旱季及新种植物要及时进行灌溉,防止植物因脱水而造成枯死。台汛期间要做好加固、排涝抢险工作,防止植物受损。(7)补栽补种:为提升绿化景观效果,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及时做好相关苗木的翻种及补种工作。、4.乙方承包方式为固定总价包干,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费(农药、肥料、工具费、苗木补植费、材料费、机械费、油费、设施维护费)、包质量、包机械机具、包安全文明施工、包清洁卫生、包税费。二、合同期限1. 合同期限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2.若乙方有意于合同期限届满后续签的,应于合同期限届满日一个月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签申请,经协商一致后签订新的园林绿化管养合同。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新疆城市绿地养护标准》 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遵循平等、 自愿、 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双方就柯坪县城区公共绿地承包管护事宜协商一致, 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第二条 养护内容 1. 养护内容( 以打√为准):□√去除枯死植株 □√ 植物补植 □√树木扶正 □√病虫害防治和监测 □√ 浇灌 □√土壤施肥 □√ 花坛花境布置 □√ 地被覆盖 □√中耕除草 □√植物( 树木、 绿篱、 草坪等) 修剪 □√植物防护(防寒、 旱、 高温等)□√绿地保洁 □√垃圾收集 □√ 垃圾清运 双方对养护内容有详细约定的, 可以另附工作量清单。 2. 养护工作量的确认: 养护范围及养护工作量由甲方、 乙方在订立合同前确定。 乙方进场后, 如发现实际工作量与合同约定不符, 应在进场后_5_天内, 向甲方提交养护工作量差异的报告。 甲方接到报告后_10_天内对实际养护工作量进行确认, 并在计量前_2__小时通知乙方, 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 乙方进场后_10_天内, 不提出养护工作量差异的报告, 视为合同确定的工作量无差异; 甲方收到乙方的报告后, 在约定时间内不组织计量的, 视为认可乙方的差异报告。
为了明确供热人和用热人在热力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供、用热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 用热地点、面积及用热量(一)用热地点: 。(二)用热面积(按照法定的建筑面积计算): 平方米,收费面积为 平方米。(三)用热量为:蒸汽量为 吨/小时;生活热水为 吉焦/小时; 用热量为 吉焦/小时。第二条 供热期限及质量(一)供热人在地方政府规定的供热期限内为用热人供热。冬季供热时间为每年 月 日起至次年 月 日止。(二)供热期间,在供用热条件正常情况下,供热质量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供热人要保证用热人正常的用热参数。第三条 热费标准及结算方式(一)供热价格:供热人根据用热人的用热种类和用热性质,按照 政府 (部门)批准的价格收取热费。合同有效期内,遇价格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二)采暖性质的用热,用热人应当在每年 月 日前将热费以 方式全额付给供热人。其他方式的用热,用热人的热费按月结算。第四条 供、用热设施产权分界与维护管理经供热人和用热人协商确认,供、用热设施产权分界点设在 处。供、用热双方对各自负责的供、用热设施的维护、维修及更新改造负责。
一、本合同为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与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订的示范文本,供出租方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代理方)代理出租房屋使用。签约前当事人应仔细阅读合同各项条款,未尽事宜可在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中或在合同附件中予以明确。二、出租方应当出示下列材料:(一)房屋权属证明;(二)身份证明;(三)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四)将房屋出租给境外人员及外资机构的,还应具备涉外安全审查批准文件。三、房地产经纪机构(代理方)应当出示下列材料:(一)营业执照;(二)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三)房地产经纪人员从业资格证明;(四)交纳租赁代理保证金的有关凭证。四、双方应共同查验房屋内的设施、设备,填写《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并签字盖章。五、合同内的空格部分可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约定填写。六、出租方可通过登录“北京房地产交易信息网( )”查询房地产经纪机构租赁代理保证金情况。
一、本合同为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与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订的示范文本,供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约定使用,但不适用于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有房屋的租赁关系。签订合同前,双方当事人应仔细阅读合同各项条款,未尽事宜可在第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或合同附件中予以明确。二、签订合同前,租赁双方应相互交验有关身份证明及房屋权属证明。三、接受他人委托代理出租房屋的,应在签订本合同前出示委托人开具的授权委托书或出租代理合同,向承租方明示代理权限。四、租赁双方应共同查验房屋内的设施、设备,填写《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并签字盖章。五、合同内的空格部分可由租赁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约定填写。六、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租赁双方应按规定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或其委托的机构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 】1.2工程内容:【 】地区【 】的市电引入,具体包括:【 】1.3施工依据:工程设计文件设计单位:【 】,设计编号:【 】1.4工程地点:【 】(明细详见附表)1.5承包方式:【 】1.6工 期:1.6.1乙方应办理完毕施工所需全部手续后方可开工。1.6.2乙方应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天内完工。1.7 合同价款:本工程总计施工【 】,基本价格为:【 】元(大写【 】元),总价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工程决算需经【 】委托审计,审定额为本合同的最终价格,最终付款额以审计决算为准。1.8工程验收标准:【 】。1.9保修期:工程验收合格后【 】年。第二条:甲方工作2.1 开工前一天,在甲方住所地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施工作业说明一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2.2 指派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及确认手续以及其他事宜。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从事房地产经纪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甲乙双方应提供下列相应证件:甲方提供:1.“销售许可证”;2.权属证件;3.物业的具体情况;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5.营业执照;6.个人身份证。乙方提供:1.经纪机构“资质证书”;2.经纪人岗位“资格证”;3.经纪人身份证;4.营业执照。第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据实为其提供房地产经纪服务。共 项:1. 房地产经纪事项内容: 。2.具体要求: 。3.其他要求: 。第三条 甲、乙双方议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甲方对其委托各房地产经纪事项,应在规定范围之内按下列比率向乙方支付服务费。委托代理房地产转让,按成交价的 %计算支付;
第四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除甲方原因,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第二条服务事项的,甲方不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各项服务费。乙方应将甲方已预付的服务费全部退还。乙方不能完全履行服务项目,则相应减少甲方应支付的服务费。具体数额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另行约定。本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中途毁约,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服务费不予退还。未支付给乙方服务费,乙方有权按双方约定服务费的标准,向甲方追索。第五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天内)签订变更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第六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定期将本合同第二条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情况及时通告甲方,甲方对乙方的履约应提供必要的帮助。并有权随时进行查询、督促。乙方将本合同第二条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转委托其他房地产经纪人的,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由此而增加的费用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第七条 甲、乙双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追偿因乙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内容、要求和标准的;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委托他人代理的;3.违反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当事人利益的;4. 。第八条 甲、乙双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追偿因甲方过失所造成的经济损失:1.要求乙方服务的房地产经纪事项不明确,或提供的有关证件和资料不实;2.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信息、条件、机会,擅自不履行合同;3.违反本合同第三条及补充条款的约定,不按期给付或拒付服务费的;4. 。第九条 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履行本合同第二条各房地产经纪事项的服务,必须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同意延期外,逾期视作本合同自行终止。在本合同终止后的__日内,如果委托人直接或间接地与经纪人最初物色的客户成交,那么经纪人有权获得经纪合同中订立的佣金。第十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它书面的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一条 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未约定的事项,应遵循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规定执行。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房地产经纪服务中介 ;代理 ;咨询 ;向乙方提供以下有效证明:(见附件一) 1、身份证;国籍 编号 2、营业执照;编号 3、房地产权证;编号 4、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编号 5、他项权利证书;编号 6、其他证明或资料 甲方提供的上述证明和资料,证明甲方具备委托本合同事项的合法当事人。第二条 乙方向甲方出示下列有效证明(见附件二) ( )1、身份证;国籍 编号 2、营业执照;编号 3、房地产权证;编号 4、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编号 5、他项权利证书;编号 6、其他证明或资料 乙方提供的上述证明和资料,证明乙方具备委托本合同事项的合法当事人。第三条 甲方委托乙方据实为其提供房地产经纪服务。共 项;1、房地产经纪事项内容 。2、具体要求: 。3、其他要求: 。第四条 甲、乙双方议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甲方对其委托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应在规定范围之内按下列比率向乙方支付服务费。居间介绍、代理房地产转让,按成交价的 %计算支付;
双方同意签订本公寓房预订合同,并订立条款如下:1.乙方向甲方预订上海遵义南路88号“协泰中心”大厦内 楼 室公寓房 套,建筑面积(指建筑设计图计算)共计 平方米,房价共计 美元(附房屋平面图一份)。2.双方同意公寓房屋价格以美元为计算货币单位。乙方以付汇方式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内,汇款费用由乙方自理。3.乙方同意在预计合同签署后的十四天内预付房价的百分之 ( %)即 美元,在预计房屋交付之日,买卖契约签署后的十四天内付清剩余的房价的百分之 ( %)。4.若乙方在第三款所规定的付款日期内不能付讫应付房价款,甲方将向乙方按日收取滞纳金,滞纳金以应付房价款的千分之 ( ‰)计算。5.“协泰中心”是建造在上海虹桥经济技术开发区28-3C地块上的大厦,该土地是经上海市土地局批准,甲方以 万美元中标,获得50年有偿使用权(截止公元 年 月 日),因此,乙方购入的公寓房连同相应的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一并购入。房产权和土地使用权期限到公元 年 月 日止。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供方: 需方: 一、产品名称、商标含量规格、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商品名称 商标牌号 含量规格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位 金额 送取货时间及数量合计 合计金额(大写)续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