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早上学生到校后直到下午放学业,除中午回家吃饭的同学外,其余同学不得出校门,中午回家吃饭的同学必须凭特殊校牌方可进出校门,校牌不可转借、转让;无理取闹或强行进出者,给予纪律处分,造成后果的要后果自负。 3、学生及家长外来人员上课时间不得到校内会见学生和老师,特殊情况须经有关领导批准。
2、教师不得随意让自己的朋友等校外人员在校住宿,也不得带学生在校住宿。 3、教师宿舍必须经常保持卫生干净、摆放整齐,门窗干净,宿舍周围(走廊卫生干净). 4、教师宿舍必须注意节约水电,爱护好公共财物,坚决杜绝“长流水”,“长明灯”现象。 5、教师将自己的衣服晾在走廊时,请及时将地板上的滴水托干,防止摔跤。
第二条学校固定资产是学校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教学、科研、行政等工作正常进行的重要物资基础,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必须贯彻“统一领导,分工管理,层层负责,合理调配,管用结合,物尽其用”的原则。要健全计划、采购、验收、维修、保养等各项管理制度,使固定资产经常保持完好、可用状态,防止固定资产流失,促进其保值增值。 第二章固定资产分类、范围和作价 第三条按照教育部XX年颁布的《高等学校固定资产分类及编码》,固定资产按其性质分为房屋及建筑物;土地及植物;仪器仪表;机电设备;电子设备;印刷机械;卫生医疗器械;文体设备;标本模型;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工具、量具和器皿;家俱;行政办公设备;被服装具;牲畜等十六类。 第四条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列为固定资产的具体范围: ㈠单价在500元以上,耐用期在一年以上,并能在原有状态下独立使用的教学、科研、行政办公、生活后勤物资设备;
2、仪器教具不用后,不转借他人,要送还管理人员,清点件数,注销手续。 3、使用中如有损坏,要查原因,情节轻重经学校研究,给与批评或赔偿。 上述守则望使用人员认真遵守。 教师培训制度 21世纪是充满机遇和挑战的世纪,是一个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竞争更加激烈,社会对人的素质要求更高的世纪。提高人的素质的关键在于教育,振兴教育的关键在教师。只有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才能满足21世纪教育发展的需要。因此,特定教师培训制度如下: 1、加强教师教育理论的学习。充分利用周二下午业务学习时间组织教师学习现代教育教学理论,使教师进一步更新教育观念,掌握先进的教育理论,了解学科知识的发展,拓宽视野,培养科学研究的能力,以适应教育改革的需要。
1、 严守校门,严禁闲人自由进出校园,不得无故脱离岗位。 2、 注意观察进出校园人员情况,严禁学生课间出校门。 3、 及时关锁教学楼及大门,经常巡视校园,确保校内财产安全。 4、 如发现安全隐患及发生意外情况,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和联系。
二、校级骨干教师岗位要求 、爱岗敬业,热爱学生,富有奉献意识和合作精神,高质量做好教育教学工作。 2、加强自身学习和修养。每年研读一本教育专著,并研读1-2种相应专业的教学期刊,并做好学习笔记或撰写好学习体会。 3、积极发挥示范和带头作用。骨干教师指导青年教师1~2名或带好一个兴趣组,并有具体指导方案和过程安排,每学期本校上公开课1~2次。
2、活动中和活动结束前,学生要在教师视线范围内有序活动,防止学生碰撞、拥挤、踩踏。 3、大型室内活动打开消防通道,注意通风透气。 4、活动结束安放好活动器具,关好水、电、门窗。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物资集中采购是指学校委托校内物资采购部门以招标购买方式为主的集中获取货物的行为。 第三条各单位使用学校预算内、外资金和贷款、捐赠等资金进行物资采购活动,均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集中采购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效益及维护学校利益的原则。 第五条在实施采购时,需充分征求使用单位的意见,按照“确保工作需要,适度兼顾缓急,尽量避免浪费”的原则制定采购方案。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校产设备管理处是负责学校物资集中采购的职能部门,负责物资采购的日常工作,编制物资采购计划,向教育部报送政府采购项目及资金计划,会同招标办公室进行物资采购招标。 第三章采购范围 第七条下列物资均属集中采购范围: ㈠单价在500元及以上,且使用时间一年以上属固定资产管理范围的物资;
2.细节注意问题 (1)外来人员需要得到实验中心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进入实验机房。 (2)教室及工作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设备的操作流程。 (3)严禁在实验室吸烟、进食和随地吐痰:乱扔纸屑等:严禁大声喧哗、打闹和随意走动。 (4)进入实验室应爱护公物,不得乱写乱划,不得动用其他无关设备。
(一)学科范围: 、四、五、六年级社会,科学,体育,美术,音乐,信息、劳技。 2、七、八年级政治,生物,历史,地理,体育,音乐,信息。九年级音乐、体健。 (二)学科计划 任课教师对所教的副科要写教学计划,备一份计划上交教务处,教师根据教学计划要求进行上课。 体育课要有集合、队列、新授体育知识(篮球、排球、铅球等基本技巧)、完成游戏。一节课至少要上30分钟以上。 美术课计划与上课、作业相结合,学生要掌握绘画的一些基本技能。能完成一些简笔画和蜡笔画。 音乐课必须教会国歌、校歌、三首励志歌曲(手语歌曲音乐教师可自行选定歌曲)共五首歌曲。形成校园流行色。
2、教育学生饮水饮食要注意卫生,预防食物中毒。 3、教育学生右侧通行,走人行道,路上不抢道,不玩耍打闹,注意交通安全。 4、各班主任要教育学生课间活动不追逐打闹,不违反规定在楼梯处乱跑,不在楼上扒窗外望。不玩有危害他人的玩具,不准在校园内燃放鞭炮。 5、安全教育的时间可确定在校、班会、晨会中,可在集体组织的活动之前,也可渗透在各科教学之中。
副班长:协助班长做好工作,做好课堂考勤工作、填写好班务日志。 学习委员:负责沟通师生之间的信息交流,向教师反映学生对教学的意见,组织班级学生开展各类学习活动和基本技能训练。 生活委员:负责学生的后勤工作,协助班主任处理班级生活事务,发生情况主动与相关老师联系。 劳动委员:负责班级责任区集体劳动的安排及监察并及时反馈信息。 体育委员:组织学生参加体育活动及组织参加各种体育比赛。 文娱委员:负责开展班级的文艺活动,丰富课余生活。
一、家访形式 家访分为常规家访和专题家访。 二、家访要求 (一) 常规家访 1、一学年内班主任必须对班级全体学生家庭进行走访。 2、家访由班主任牵头、科任老师协助对本班学生进行全覆盖家访。
一.要努力达到以下八种能力: 、全面准确的掌握课程标准的能力; 2、灵活处理合理使用教材的能力; 3、精心编制全面实施教案的能力; 4、驾驭课堂随机调控课堂的能力; 5、善于指导、热情帮助学生掌握现代学习方式的能力; 6、认真辅导善于合理的批改作业的能力; 7、考试命题准确评估学生学业成绩的能力; 8、学科教学与多媒体现代教学手段整合的能力。
校本培训由学校教务处组织展开。 2、教师业务学习每周三、四各开展一次,由教研组长组织,全体教师参与,一般情况下不得请假,学习时间内不得做与业务学习无关的其它工作。 3、教师业务学习内容以基础教育改革为基本内容,包括各学科新课程标准、新课程倡导的教育教学方式方法、新课程倡导的学生评价方式为主要内容,同时兼顾现代化教育手段的应用及市教育局、教研室每学期规定的其它有关教育教学理论的学习内容。 4、教师业务集中学习时间不得少于1个小时。 5、教师业务学习必须有计划地安排组织,各教研组长在开学初制定的教研工作计划中,要有专门的教师业务学习的计划安排,计划安排中要有明确的学习内容,具体的学习时间及相关的责任人。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的普通高等学校,是指以通过国家规定的专门入学考试的高级中学毕业学生为主要培养对象的全日制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的设置,由国家教育委员会审批。 第三条 国家教育委员会应当根据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人才需求的科学预测和办学条件的实际可能,编制全国普通高等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调整普通高等教育的结构,妥善地处理发展普通高等教育同发展成人高等教育、中等专业教育和基础教育的关系,合理地确定科类和层次。 第四条 国家教育委员会应当根据学校的人才培养目标、招生及分配面向地区以及现有普通高等学校的分布状况等,统筹规划普通高等学校的布局,并注意在高等教育事业需要加强的省、自治区有计划地设置普通高等学校。 第五条 凡通过现有普通高等学校的扩大招生、增设专业、接受委托培养、联合办学及发展成人高等教育等途径,能够基本满足人才需求的,不另行增设普通高等学校。
一、命题和印制 1、单元测试题一律使用全县统一印制的试卷,使用前要对试卷进行认真检查,对于出现的错误要做好勘误。 2、每个单元测试结束后都要根据测试情况进行分析,由任课教师制作补偿性练习,如果需要大量印制,请到教委印制。 3、注意收集和整理试题和补偿练习的电子稿,存入学校电子档案。 二、考试和判卷 1、语文、数学、英语学科单元考试应尽量在相同或接近的时间内进行,由任课教师监考。教师要在考前对学生的用笔、书写、答题的注意事项提出明确的要求,指导学生养成良好的答题习惯。 2、在组长的主持下,组内教师要对试卷的答案和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充分讨论,在形成统一的意见和评判标准后再进行判卷。 3、单元测试成绩卷面不准出现分数,一律采用等级评价,一般情况按A、B、c、D四个等级评价,不得单独以成绩给学生排名。 三、分析和补偿 1、任课教师要高度重视试卷的讲评工作,不仅帮助学生改正错题,更要指导学生触类旁通,提升对本单元知识的总结和应用。教师还要根据学生考试情况,反思教学、总结经验。 2、任课教师要及时将本班学生考试成绩进行认真分析统计,及时填写《单元检测分析表》,根据分析情况制作补偿练习,由任课教师批改补偿练习。 第二部分:期末质量检测工作 一、命题和印制 1、一般情况下,语文、数学、英语学科的期末考试均采用县教研室小学部统一命题的试卷,特殊情况需学校自行命题时,另行通知。其他学科一般采用镇教研室统一命题的测试题。 2、考试过程中相关责任人要认真做好试题的命制和保密工作,要熟悉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和教学要求,了解学生实际情况,对试卷题量、难易程度、题型选择、试卷结构等负有全部责任,,确保命题质量。命题人要写出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以便统一阅卷。
一、坐班:行政人员、教学人员、教辅人员、工勤人员一律实行坐班制,上班时间必须在校。 二、考勤公布:全校教职工考勤由当天值日校级领导执行,坚持一周一汇总,每周一公布。汇总由政教室执行。 三、请假: 1、请假必须写请假条,课务、事务安排妥当后向管线领导请假,课务调整单报教导室,请假条报政教室。 2、突发事情请假须自行或委托人(本学科教师)安排课务、事务后电话请假,委托人填好课务调整单、写好请假条。病假须附医生证明。 3、请假一天经处室主任批准,三天内经管线领导批准,三天以上经校长批准。
一、旗手: 升旗手是升旗仪式的主角,因此,旗手必须是品学兼优、有责任心的队员,同时,也可以是为班级为学校争得荣誉的队员。旗手所在中队负责填写旗手事迹,大队部负责旗手培训,旗手应按时升旗、降旗,在恶劣天气中更要爱护国旗,及时收回保管。 二、主持: 升旗仪式的主持由中队推荐,大队培训的形式产生。主持应熟悉升旗过程。要求普通话标准,主持没有差错,会使用学校扩音设备。 三、国旗班: 由各中队推荐选举,由学校大队部统一培训。承担出旗任务,每学期组建一次,每星期训练一次。 四、国旗下讲话: 国旗下讲话者可以是队员、老师、少先队辅导员、学校行政领导等。讲话的内容要符合时代气氛,符合少年儿童的特点,讲话稿在一周前完成,也可以是当前正在发生或者需要告知的事情,由大队部审阅批改。 六、考核奖励: 每学期末,由大队部根据国旗班的工作记录表以及升旗手所在的中队队员和辅导员的评价给予考评,评选“最佳升旗手”,发奖状或证书,对旗手、主持给予奖励,并纳入中队考核分。
第二条 宿管人员要督促学生及时起床、洗漱、早操、就寝、熄灯等。每晚检查记录学生就寝情况。认真记录缺寝学生名单,发现问题要逐级上报。 第三条 宿管人员每天早晨、中午、晚自习前应检查宿舍内务及卫生,督促内务整理及卫生清扫工作。 第四条 宿管人员应管理好学生洗漱、午休、晚自习后就寝等时段秩序,避免学生大声喧哗,避免学生寻衅滋事、打仗斗殴。发现寻衅滋事、打仗斗殴现象应及时处理,做好笔录,并逐级上报。 第五条 宿管人员应严查宿舍内吸烟、喝酒、赌博、男女生串舍、晚上容留异性就寝等行为,发现问题要做好记录并及时上报宿管主任或值班教师或值班领导。 第六条 宿管人员应在学生离舍时及时锁好宿舍门,督促学生关好宿舍电灯、窗户。及时发现并制止学生不请假回舍、跳窗户进舍、偷盗等现象。 第七条 宿管人员要及时锁好男女生宿舍大门,对宿舍楼门钥匙做到专人管理,做好备份,保证在必要时及时开启大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