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条款确认网站的各项电子服务的所有权和运作权归 网络公司(以下简称“网站”)。网站提供的服务将完全按照其发布的章程、服务条款和操作规则严格执行。用户必须完全同意所有服务条款并完成注册程序,才能成为网站的正式用户。2、服务简介网站运用自己的操作系统通过国际互联网络为用户提供网络服务。同时,用户必须:(1)自行配备上网的所需设备, 包括个人电脑、调制解调器或其他必备上网装置。(2)自行负担个人上网所支付的与此服务有关的电话费用、 网络费用。基于网站所提供的网络服务的重要性,用户应同意:(1)提供详尽、准确的个人资料。(2)不断更新注册资料,符合及时、详尽、准确的要求。如用户使用网站提供的免费邮箱服务,用户应当同意网站通过电子邮件服务系统不定期为用户发送商品促销、打折或其他相关商业服务信息。
1、甲方因与 纠纷一案,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需要专业的律师代理诉讼;2、乙方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并经吉林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资格和能力;3、甲方拟聘请乙方律师代理其参加诉讼活动,乙方予以同意;现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第一条 代理事项1.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采用 方式代理本案,并指派 律师为甲方与 纠纷案的第 审代理人。 1.2乙方指派的上述律师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正常调动、离职、时间冲突、回避、身体状况等)无法继续或暂时不能提供服务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乙方可以另行指派其他律师继续承办甲方委托的事项,并不得因此而损害甲方的利益。1.3、甲方在乙方指派的律师之外委托第三人代理或者处理本案的,应当经乙方同意。第二条 代理工作范围2.1、乙方的代理工作包括下列事项:整理诉讼证据、撰写诉讼文书,根据诉讼需要到工商、房屋、土地等部门查询、调查档案、参加法庭审理;2.2、根据案件需要及案情进展和所出现的不同情况,乙方应为甲方提出诉讼保全、申请鉴定、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等方案及撰写相关法律文书。2.3、根据案件需要甲方办理的调查取证、诉讼保全、文书递交及送达、选择鉴定机构、配合法院调查取证、代缴诉讼及其他费用等不属于乙方工作范围,但上述工作需要出具文书的应由乙方撰写并交与甲方。第三条 双方权利义务
甲乙双方已相互介绍了涉及本合同主要内容的有关情况,在自愿平等和相互信托的基础上,签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乙方自愿申请到甲方从事律师工作,甲方决定聘方乙方为本事务所律师。第二条:乙方的聘任职务是 律师,其工作范围为国家法律所规定的各项律师业务。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第四条: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可行使以下权利(一)为乙方安排工作,分配任务;(二)监督检查乙方工作情况;(三)在乙方工作成绩突出或对事务所有重大贡献时,给予奖励;对乙方工作中发生的违章违纪行为,予以处罚;(四)确定或调整乙方的工资和福利待遇。第五条:甲方须履行的义务:(一)使乙方及时获取劳动报酬;(二)使乙方合理享受事务所的劳保福利待遇;(三)为乙方履行职务提供一定的工作条件;(四)依法维护乙方在履行职务时的合法权益;(五)为乙方更新知识,进修深造提供便利和创造条件。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以下简称甲方)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聘请 (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为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协议,共同遵照履行。一、乙方委派律师 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法律帮助,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甲方指定 为法律顾问的联系人。二、法律顾问工作范围:1.为甲方解答法律问题,必要时提供法律意见书。2.协助草拟、修改、审查合同和有关法律事务文书。3.接受甲方委托,参与经济合同谈判。4.接受甲方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活动。
发包方(甲方):东明县文物管理所承包方(乙方):山东菏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东明县文庙大成殿修缮工程工程地点:东明县城(原镇一中学校院内)工程承包范围:1、文庙大成殿屋面原有屋脊和屋面瓦件拆除,清扫望砖屋面;给整个屋面做防水,增加砂浆找平层、防水卷材、铺底灰、铺瓦、嵌缝、更换损坏瓦件。2、所有木质构件原有油漆面铲除、清扫、下架木刷漆、上架木绘制彩绘(达到墨线小点金的效果、但不贴金)、更换损坏的木质构件。3、文庙散水增加阶条石与陡板;4、重新制作月台,并增加阶条石、陡板、望柱、寻杖栏板、甬路海墁地面、如意踏跺;5、更换墙面酥碱青砖、修复墙体裂痕等; 以上所用材料参照工程预算书。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二、合同价款 (固定价格)金额(人民币大写): 柒拾柒万元整 ;¥770000.00元 ;三、工期:合同工期:60日历天开工日期:2015年7月 5 日竣工日期:2015年9月 5 日按期完成不奖不罚,工期每推迟一天,罚合同价款的千分之五(5‰),但总数不超过合同价款的百分之五(5%)罚款将被作为违约金从最后一次拨付的工程款中扣除。四.工程质量标准本工程质量标准必须达到国家现行《工程建筑装饰装修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五.安全生产乙方必须安全、文明施工,必要时工地现场应采用围护等措施,施工中造成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所发生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 标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交付时间: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金额 交货期 备注1 2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注:空格不够可另附合同订货清单,表中价格均为含税价格)第二条 材料的质量:2.1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 标准要求,如甲方有特殊要求的,则按甲乙双方在合同附件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2.2在材料交货前的任何时间,甲方有权对材料进行出厂前检验,但是甲方须保守乙方的商业及技术秘密,并自行承担与出厂前检验相关的费用。甲方的任何出厂前检验不免除或减轻乙方的质量责任。2.3每批次材料交货时,乙方必须随货物向甲方提交材料质量保证书一式 份,如因检验周期等原因确实不能随货提交质保资料的,乙方必须向甲方说明原因及延迟提交质保书的时间并征得甲方的同意。2.4无论甲方是否要求,乙方有义务向甲方免费提供书面的运输、包装、仓储和保管要求,以避免由于操作不当导致的材料质量下降或功能丧失。如果甲方需要,乙方应免费向甲方提供现场材料使用和/或安装指导。
为保证甲方 马龙县公安局业务用房 工程项目(下称“马龙 项目”)钢筋的平稳供应,满足甲方马龙 项目的施工要求,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钢筋的技术质量要求:满足甲方工地建设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检测标准。二、供货方式:甲方要货前三天将所需产品开列进货计划清单,注明要货数量、产家、规格、型号,加盖公章后以传真形式提交乙方备货。三、甲方执行本合同项目部:联系人: 翁泽雄 电话: 四、运输及供货期限:运输过磅卸货由乙方负责,乙方供货期为甲方所报要货计划当天至第三天内,周六,周日除外。五、钢筋的检测与验收1、货到工地乙方必须向甲方项目部提供所供应规格钢筋的质量检测报告(原件,或加盖乙方公章的复印件)(检测报告带CMA章)一式肆份,及产品合格证;2、钢筋的现场验收应由运输车辆司机或乙方所派的指定人员、甲方指定的项目联系人共同参与验收,核定到货数量、规格;材料验收合格后由验收人员在材料签收单上签名。3、材料进场后,甲方按有关规范抽检,检验费用由甲方负责。如果鉴定为不合格,质检费用及甲方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因材料质量造成甲方返工的,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返工损失。4、钢筋的数量确认高线、盘螺为过磅计量,以现场过磅单数量为准,过磅费由乙方负担,其余三级钢直条为理计计量。
由于甲方有雇用母婴护理员(简称月嫂)方面的需求,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月嫂”服务,并承诺为甲方提供专业、优质、安全的“月嫂”服务。为了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经平等协商,特订立如下合同,双方共同遵守:一、甲乙双方约定事项1.服务期限:(1) 乙方母婴护理员到指定服务地点为甲方提供每日24小时母婴护理服务,时间从自甲方生产出院叫乙方提供“月嫂”服务之日起,为期 个月。(2)服务时间:乙方每月有4天的假期。但在甲方坐月子期间,产后 天,乙方不得请假。2.服务费用: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__ __ 元(大写_ 元整)。其中:合同签订当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_ _元;在正常情况下,服务费按月薪进行支付,即每工作 天由甲方向乙方支付 天服务费,第一月扣除定金_ _元。3.服务内容:(1)产妇:a.负责产妇营养膳食,科学、合理调剂饭菜花样,促进产后康复及乳汁分泌,随时对产妇的身体状况观察、记录,所需食材由甲方提供;
第一条 甲方同意将乙方的《 》书稿列入甲方 年自费出版计划。第二条 乙方在 年 月 日前将完整的书稿交付甲方,并保证书稿质量,文责自负。第三条 甲方负责对书稿进行质量检查,如发现书稿含有《出版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所禁止的内容,应在接到书稿的 个月内将书稿退还乙方,不予出版,本合同失效。第四条 甲方接到书稿 个月内完成其编辑加工、复审、终审、封面设计和版式设计,以后并承担校对、书籍订价及质量检查工作。第五条 乙方负责出书的全部费用,并按标准向甲方予付下列款项:暂定:书稿字数为 万字,总码洋为 元/册× 册: 元甲方收款后发稿,负责“齐,清,定”。第六条 乙方负责印刷、装订、保证书籍质量,出书15天内,按本合同第四条标准以书籍实际总码洋和字数向甲方结清各款项,并交甲方样书 册及全套软片。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组织名称: 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玫的基础上,甲方将 (牧业名称)委托乙方实和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 市 区 路(街道) 号四至: 占地面积: 平方米建筑面积: 平方米(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第四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庭院 。第五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道、落水管、污水管、共用照明、中央空调、供暖锅炉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 、 、 。第六条 公共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泵房、自持车棚、停车场、 、 、 、 。第七条 公共绿地的养护与管理。第八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场所 、 、 。第九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垃圾的收集、 、 、 。
为加强 住宅区牧业管理,保障区内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权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住宅区条例)及其配套实施细则(以下简称住宅区细则)和市政府有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同意签订本招手管理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合同书面如下:一、招手管理范围及内容(一)甲方将位于 区 路的 住宅区范围内的物业托给乙方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承包经营,自负盈亏。(二)管理事项包括:1.房屋的使用、维修、养护;2.区内公用设施、设备及场所(地)[消防、电梯、机电设备、路灯、连、自行车房(棚)、园林绿化地、沟、渠、池、井、道路、停车场等]的使用、维、养护和管理;3.清洁卫生(不含垃圾运到中转站后的工作);4.公共生活秩序;5.文娱活动场所;6.便民服务网点及住宅区内所有营业场所(不含肉菜市场);7.车辆行驶及停泊;8.住宅区档案管理;9.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二、委托管理原则以社会效益、环境效益为主,经济效益为辅,相互促进,体现为业主提供优质服务和责、权、利相统一原则。
1.所提供材料的品名、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及单价等相关信息。二 质量要求(乙方需提供的产品符合下列质量要求):1. 乙方必须提供全新的材料(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痕,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付产品合格证书及检测报告,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2. 材料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规定的“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的环境保护标准以及国家和行业规定的其他质量要求,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做到外观整洁,标识清楚。3. 乙方对其产品包修,包修期为 年,在包修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包修期满后甲方享有终身成本价维修服务。产品质量出现问题,甲方同时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其经济责任、另选供货商。其他质量要求: 。三 交货时间与地点:1. 乙方负责将材料运送至约定地点,承担相应运输、保管、装卸的费用。并在材料交付给甲方前承担风险责任,甲方在交货地点对数量、外观检查后验收,对材料质量不符合或规格不符的,有违合同原则的产品甲方有权拒收,并由乙方承担因此而产生的经济费用和一切损失。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为更好地加强绿化养护管理,保证服务质量,由甲方选聘乙方为甲方所管理的项目提供外围绿化养护工作,为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一、 物业基本情况:1. 物业名称: 2. 物业类型: 甲级写字楼 3. 物业坐落地点:4. 公共绿化面积: ㎡5. 汉威国际广场中间绿化带面积: ㎡6. 汉威国际广场东侧绿化带面积: ㎡7. 汉威国际广场西侧绿化带面积: ㎡8. 汉威国际广场1号楼—12楼VIP庭院面积: ㎡二、 绿化养护服务内容: 1. 包括上述第一条第三款在内的公共区域、办公区域、指定场所内的绿化养护工作,见附件6《全年绿化养护工作计划及具体安排》。2. 基本工作:指一般地正常维护,即浇水、清理垃圾(含修剪杂枝、枯枝落叶、庭院杂草以及租户不需要的废弃花卉等)、防风防汛、补植和防人为损坏及零星病虫害防治、除杂草和修剪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装潢材料购买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甲方向乙方购买装潢材料共计:144570元,人民币(大写):壹拾肆万肆仟伍佰柒拾元整,(详见材料清单)。装潢材料按样品收货,在自然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备注:乙方需提供相关材料的使用说明资料,产品合格率需达到95%)若材料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负全责。二、乙方供应材料必须满足:1、达到国家有关规定的质检验收标准;2、按照甲方所需要的规格品牌商标(产地)和数量及时供应;3、有产品合格证明书或相关文件。三、供货时间、运输1、甲方应提前三天将供货计划告知乙方,乙方得到计划后应在甲方计划三天内供货。2、由乙方负责货物的装车运输,并运至指定地点:到工地由甲方负责卸货。货物到达指定地点后,甲方及时派现场收货员对货物的数量进行验收,并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作为双方结算的最终依据。(结算以实际送货数量为准。)
(甲方)有雇用母婴护理员(简称月嫂)方面的需求,(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月嫂”服务,并承诺为甲方提供专业、优质、安全的“月嫂”服务。为了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经平等协商,特订立如下合同,双方共同遵守:一、甲乙双方约定事项:1、服务期限: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天。2、服务费用: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共计人民币 元,签订本合同之日起甲方向乙方预交定金元整,余款在服务终止日全额付清。3、服务内容:(1) 产妇:a. 科学、合理安排产妇膳食,平衡营养,促进产后康复及乳汁分泌;b. 指导产妇实行母乳喂养、按需哺喂;c. 指导产妇进行乳房按摩与护理,防止乳房下垂、松驰;指导产妇产后运动;d. 协助产妇进行个人卫生清洁,做好会阴冲洗及伤口护理,防止细菌感染;e. 舒解产妇产后焦虑、烦躁等情绪,减轻产妇操劳,尽快恢复健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 园林绿化养护工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一、服务内容1.养护范围: 2.养护面积: 3.养护管理内容:(1)修剪、浇灌:根据各类植物的生长习性、种植环境、景观设计要求,适时进行。(2)施肥:根据各类植物的生长习性及植物对肥料的需要,要求年施肥不得少于2次以上,新种植物视生长情况,适时适量进行施肥,以保持各类植物的生长旺盛达到一定景观效果。(3)除草:各类绿地、树穴、绿带要结合松土及时清理各类杂草。(4)抹芽:主要用于乔木、大型灌木,对不定芽要及时清除,以保持树木骨架清晰,利于通行,促使生长形态美观,营养集中。
本协议由 公司(以下称为许可方) (以下称为被许可方)于 年 月 日签订。鉴于许可方拥有具有一定价值并经注册的商标和服务标志,且拥有并可出售其他如附文第一节所述的许可方财产,其中包括“商标”。这一商标在广播或电视中经常使用,并出现在各种促销和广告业务中,得到公众的广泛认可,在公众印象中与许可方有密切关系; 鉴于被许可方意于在制造、出售、分销产品时使用这一商标; 因此考虑到双方的保证,达成如下协议: 一、授权许可 1.产品 根据以下规定的条款,许可方授与被许可方,被许可方接受单独使用这一商标的许可权力,且只在制造和出售、分销以下产品的使用。 (加入产品描述) 2.地域 许可协议只在 地区有效。被许可方同意不在其他地区直接或间接使用或授权使用这一商标,且不在知情的情况下向有意或有可能在其他地区出售协议下产品的第三者销售该产品。
第一条工程名称太原市汾河景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程第二条具体苗木品种数量及绿地面积详见附表(交工验收时按附表的数量核对验收)。管理养护地段:汾河景区二期南延(长风桥至南中环桥)第二标段:西岸长风桥南约50米至南中环桥(包含西岸跻汾桥下荷花池、西岸斜坡入水)第三条管理期限本合同有效期从2015年 1 月1日—2016年12月31日(新增工程按补充合同执行)。第二部分养护管理内容、质量标准及技术规定第一条养护管理考核内容养护管理指承包标段内绿地的养管,包括绿地中乔灌木、草坪、色块、球类、花卉、绿篱、藤本等植物的浇水、施肥、修剪、病虫害防治、防寒、全年绿地保洁和安全保卫等工作,必须达到养护管理的质量标准,并按要求完成甲方计划的当年绿化栽植任务(新增任务另行结算)。第二条汾河景区绿地养管质量标准汾河景区绿地的养护管理必须达到一级的绿地标准。1、对树木的要求:(1)无病虫害:枝叶无病虫害伤、不发黄。树木无虫粪便,不因病虫害造成黄叶、脱叶和枝条上有大量的虫卵。(2)树池管理好:一是肥水足,树木生长良好;二是水后及时中耕松土,经常保持土壤疏松、无杂草杂物、树池整齐美观,树上无杂物、垃圾等。
根据《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乙方为甲方提供教育信息咨询事宜,双方在平等互惠、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条款,以共同遵守。一、 服务项目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教育信息咨询服务:为甲方在2016年中考前后进行无锡地区的招生宣传工作,调研2016年无锡地区初三毕业生预报贵校专业的倾向,协助甲方顺利完成2016年无锡地区招生工作等。结论分析,指出解决路向并为其提供相关的教育信息咨询服务。二、项目完成期限及收费1、以上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为人民币 元( 万元整)于签约后分三次支付完成。2、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日壹周内开始实施教育信息咨询服务,并在半年内完成所有的咨询服务,日期:2016年 月 日— 月 日止。三、甲方乙方的基本义务(一)甲方的基本义务1、与乙方诚信合作,为乙方开展工作提供便利,向乙方提供与服务事项相关的情况和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和《商标法》有关规定,并由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诚实信用、互惠互利、长期共赢的基础上,甲方与乙方自愿签定本协议。第一条 甲方授权乙方为_菲尔普斯品牌_产品在__ 北京 (省/市)的一级总经销商,在本区域享受甲方产品独家总经销商资格,在本区域市场全权开展销售甲方产品的合法商业活动。第二条 甲乙双方的所有商业活动必须依法经营,对客户做好诚信服务工作,双方各自的经营风险和法律行为自行负责。第三条 甲方授权乙方规定区域独家总经销资格。在乙方成为区域总经销期间,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合法权益,严防串货,杀价,多头销售行为,在本区域不再发展授权同级经销商。第四条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统一商务政策,严格执行甲方规定的产品价格体系和区域管理制度,保护甲方自主知识产权和无形资产不受侵犯。第五条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在首批产品订购日起的三个月内,实现最少销售人民币_____万元的 菲尔普斯品牌_产品。否则,到时自动取消独家总经销资格。在第一年度乙方应实现不低于人民币__80_万元年度销售目标,才可优先续约第二年度总经销协议。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甲方的权利:1、甲方有权管理和监督乙方对 菲尔普斯FOREV 产品的经销情况,甲方有权在乙方经销区内成长二级经销商签订协议后交乙方管理。2、甲方有权规定乙方不得在协议规定范围以外地区从事与协议事宜相雷同的经营活动。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不正当经营办法予以警告,严重者取消经销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