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租用期内,甲方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如果甲方出售乙方租用的房屋,乙方应享受优先购置权,并无需另行支付购房款,同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正式过户手续,由此发生的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乙双方商定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到时甲方应带好房屋产权权利人的有效证件、房地产权证(若是代理人签约,应还带好代理人有效证件和产权权利人的委托书),乙方应带好本人有效证件(公司签约应带好公司有效证件)。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如期签约可视为违约。
房屋租金:每月_____元。1次性交3个月房租,另付一个月房租作为押金。总计 元。(大写:___万___仟___佰____拾____元整)。房屋终止租赁,甲方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3、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普通住房使用。
负责对合同标的物进行定期检查。租赁有效期内由不归责于乙方的原因导致屋面漏水、房屋裂缝由甲方负责维修并承担相关费用,以保障乙方安全和正常使用;由此对乙方造成的损坏和损失,甲方不负有修缮和赔偿的义务。
房屋租赁期为,2017_年_11_月_18_日至_2036年_11月_18_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5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的违约金250000元(贰拾伍万元整);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在租赁期间,租赁合同被解除的,本合同也随之终止,因本合同终止使乙方遭受损失的,甲方应按月租金的____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但下列情况除外
承租人在租赁期间,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或添加附属物,需征得出租人书面同意,并于租赁期满时恢复原状或将装修及添加的附属物无偿交付给出租人所有。
第三条 租金支付形式为,在合同订立时,乙方向甲方交一个月的押金x百元(押金会在合租关系正常中止时退还),然后,每月前三天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当月房租x百元。起租日期为XX年x月xx日。第四条 共同使用区域为客厅、厨房、卫生间、阳台及这些区域里面的相关设施。
本协议经甲乙各方协商一致、同意、签名盖章后生效,签订之日为本协议的生效日期;所有条款必须执行、本协议内所涉违约的违约金金额为人民币叁仟元整,凡乙方违约将支付给甲方违约金外同时甲方收回房屋并且乙方根据本协议条款缴清各种费用所有应付款。
第十条:租房合同终止因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事件,使大楼的全部或一部分损坏、破损而导致乙方租赁场所不能使用时,本合同自然终止。
体制顺则人才聚,人才聚则事业兴。近年来,南京以实施“紫金山英才计划”为牵引,持续加大改革攻坚力度,紧紧扭住高水平人才平台建设这个“牛鼻子”,以国家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为契机,牵头推进面向战略科技人才放权改革工作,研究落实科研人才出国学术交流、科研成果转化、兼职等政策,总结推广关键核心技术领域人才“双聘”以及“企业出题、人才揭榜”等模式,切实为人才松绑赋能,全力支持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人才的成长依赖于环境,人才的集聚取决于环境。营造识才爱才敬才用才环境,怎么强调都不为过。推动制定引才奖励政策和产业人才政策,定向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积极协调科技镇长团、欧美同学会、海外商会等资源,组织实施多样化高层次人才招引活动,举办“南京人才日”系列活动,打响“有宁才更好”工作品牌;持续做好人才落户、住房保障、医疗服务等“关键小事”。一项项举措顺应时代潮流、彰显城市特色,人才链、创业链、产业链、资金链、政策链相互交织、深度融合,人才活力充分释放,创新动力竞相迸发。
篇一: 南京大屠杀纪念日国旗下讲话老师们,同学们:大家好!今天是12月13日,对同学们来说可能是再平常不过的日子。我们无忧无虑地生活在祖国大家庭中,衣、食、住、行、用、学等等,样样富有。我们是幸福的,更是幸运的,因为我们生长在祖国和平发展的新时代。可大家知道吗?就在73年前的今天,即 1937年12月13日,是“现代文明史上最黑暗的一页”,那一天日军的炮火轰开了南京的大门,灭绝人性的侵略者对手无寸铁的中国平民进行了长达六周的惨绝人寰的大规模屠杀——这就是震惊世界的“南京大屠杀”。烈火,烧红了黯淡的天空;鲜血,浸透了苦难的大地。惨叫四起,撕心裂肺;尸骸遍地,触目惊心。十朝古都,六朝金粉,就此沦陷和毁灭。30万鲜活的灵魂,美丽的生命,就此消失和泯灭了!这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永远无法抹去的阴影,永远不能忘却的伤痛!这是一段血泪史,是一段苦难史,更是一段屈辱史!我们应该时刻告诫自己“勿忘国耻”,“忘记历史就意味着背叛”,今天,当我们站在这里,眼看着鲜艳的五星红旗在晨风中火一样冉冉升起时,相信我们大家的心中都在涌起一种无比自豪,无比骄傲,也无比神圣的感情。不论我们走向何方,不论我们在何时何地,只要我们看到它高高飘扬在蓝天白云之间,我们就会自然而然地想到,祖国,是和我们血与肉相连,荣与辱相通的!祖国光荣,则我们光荣,祖国耻辱,则我们耻辱!每年的今天为南京大屠杀纪念日。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早上好!我是来自高二八班的顾焱凡。很荣幸今天能够站在这里,分享高二南京励志之旅的感受。1月8日、9日,我们高二年级来到有着六朝古都之称的南京,完成为期两日的励志之旅。当车子驶入南京市区,这座城市给我的第一感觉是,古老、深邃与不屈,这样的感觉是街区路边的一棵棵粗壮高大参天的梧桐树给我的。两日中,我们参观了南京大屠杀纪念馆,完成了十八岁成人仪式;去了雨花台,纪念了在抗日战争中付出自己生命的爱国志士;在被誉为美食一条街的夫子庙品尝了许多当地独特的美食;最后登上了民主革命的先行者的陵墓——中山陵。在这么多的景点中,我记忆最深刻,感悟颇多的两个地方是大屠杀纪念馆和雨花台烈士陵园。
XX年南京大屠杀纪念日国旗下讲话稿(1)亲爱的老师们、同学们:大家好!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内容是:勿忘国耻,立志报国我们生活在祖国大家庭中,衣、食、住、行、用、学等等,样样富有。我们是幸福的,更是幸运的,因为我们生长在祖国和平发展的新时代。可大家不要忘记:77年前的12月13日,即1937年12月13日,日本侵略者占领了南京,发动了震惊世界的大屠杀。日本侵略军使用集体枪杀、活埋、刀劈、火烧等惨绝人寰的手段,经过40多天的血腥屠杀,在南京杀害中国被俘军人和平民30多万人。史称“南京大屠杀”。这,已成为中华民族永久的痛苦记忆!“忘记历史就意味着背叛”,因此国家把每年的12月13日定为南京大屠杀纪念日。每年的这一天,南京城都会拉响警报,以此悼念在大屠杀中遇难的同胞,同时也提醒每一位中国人,绝不能忘记国家曾遭受的耻辱!
篇一: 关于中学生南京大屠杀纪念日国旗下讲话老师们、同学们:早上好。今天我讲话的主题是:“12月13日,我们绝不能忘记”。同学们,明天是12月13日,那是我们每个中国人心寒而深感耻辱的日子。1937年12月13日,日本侵略军占领当时中国的首都南京后进行了长达40多天的血腥屠杀,30多万同胞惨死在日本侵略者的屠刀下。繁华的六朝古都,瞬间成了人间地狱!我们不能忘记,是因为历史的记忆会渐渐被人遗忘。在今天的许多国人心中,七十七年前那段惨痛的历史真实而又遥远。12月13日的警钟应该长鸣在我们每一个中国人的心中。我们不能忘记,是为了进一步提高我们的国力;我们不能忘记,不是让我们去记住仇恨,更不是去报仇雪恨,而是为了建构现代的民族思维,不要让历史的悲剧重演,更是痛定思痛,反省自己,知耻而后勇,奋发图强!只有每个国人特别是青少年学生树立强烈的民族责任心和社会责任感,把我们自己的事情做好了、做大了、做强了,我们才能站得直,立的稳,我们国家才能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到那时,看看到底还有谁敢欺侮我们!
在学生回答的基础上进行归纳小结:发展城市公共交通? 明确道路分工? 合理规划停车场? 减少出行距离? 错开出行高峰? 加大城市道路建设? 进行科学合理的交通管理,重视智能交通系统的建设提问:这组同学在幻灯片中提到城市环境污染源主要有哪些?城市交通环境问题除了交通工具的尾气排放带来大气污染外,还会给城市环境带来什么问题?这组同学基本同意自行车多是加剧南京空气污染的间接原因,你同意他们的观点吗?在学生回答的基础上,教师进行归纳小结:自行车是一种绿色交通工具,既环保又经济。只有当它在某些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不分的地段,影响车辆行驶速度的时候,它才可能成为加剧空气污染的间接原因。那么我们针对交通工具对环境造成的影响,除了这组同学提到的三点解决措施以外,我们还有什么要补充的解决方法吗?
保证金:为确保出租房屋设施完好以及租期内相关费用如期结算,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交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作为房屋使用保证金。待合同期满后乙方付清本应交纳的所有费用后,甲方应将保证金全额退还给乙方(保证金不计算利息)。 若乙方未按时缴纳租金或有其它违约行为,保证金不退。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____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____个月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乙方租用甲方座落在 市 区 楼房____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租用期一周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开始计算。第二条 租赁期限内房屋租金为 人民币(含建筑税)。乙方分____次支付。本合同生效后的10日内,乙方支付房屋租金的____%为 万元,房屋验收合格后的10日内,乙方支付房屋租金的剩余款额。第三条 租赁期内,房屋由乙方使用管理,房屋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其他合理税费由乙方承担。第四条 租赁期内,乙方所用的水、暖、电热水、通讯、室外环卫、房屋修缮、绿化维护等由甲方统一管理,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第五条 第三、四条所发生的费用,甲方凭单据、发票和有关规定文件,按各规定的期限向乙方结算。
一、本合同为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与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订的示范文本,供出租方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代理方)代理出租房屋使用。签约前当事人应仔细阅读合同各项条款,未尽事宜可在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中或在合同附件中予以明确。二、出租方应当出示下列材料:(一)房屋权属证明;(二)身份证明;(三)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四)将房屋出租给境外人员及外资机构的,还应具备涉外安全审查批准文件。三、房地产经纪机构(代理方)应当出示下列材料:(一)营业执照;(二)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三)房地产经纪人员从业资格证明;(四)交纳租赁代理保证金的有关凭证。四、双方应共同查验房屋内的设施、设备,填写《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并签字盖章。五、合同内的空格部分可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约定填写。六、出租方可通过登录“北京房地产交易信息网( )”查询房地产经纪机构租赁代理保证金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