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甲方承诺在该套房产按揭贷款结清,办理过户不存有现实障碍后应乙方请求于________日内或于2023年8月3日前为乙方办理过户登记。 2、甲方不得利用现有房产登记信息损害女方对该套房产的所有权。
抵押权人: 地 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抵押人: 地 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抵押物业地址: 邮码: 电话: 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购房 字第 号第一条 总则抵押权人与抵押人于 年 月 日会同担保人签定本房产抵押贷款合约(下称“合约”)。抵押人(即借款人)同意以其与担保人于 年 月 日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即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的全部权益抵押于抵押权人,并同意该房产买卖合同项下的房产物业(即抵押物业),在售房单位发出入住通知书(收楼纸)后,立即办理房产抵押手续,以该物业抵押于抵押权人,赋予抵押权人以第一优先抵押权,并愿意履行本合约全部条款。抵押权人(即贷款人)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房产买卖合同的全部权益及房产买卖合同项下房产物业,作为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抵押物,并接受担保人承担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担保责任,抵押权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抵押贷款,作为抵押人购置抵押物业的部分楼款。经三方协商,特定立本合约,应予遵照履行。
卖方: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国籍: 住址: 电话: 身份证号码: 买方: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国籍: 住址: 电话: 身份证号码: 买卖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经济特区商品房产管理规定》,经过友好协商,自愿制定本房产转让合同,条款如下: 一、卖方有房产 个单元座落在 市 第 座 楼 单元。合计面积 平方米。现自愿将该房产卖给买方。售价为 币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原楼价为 币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 二、买方对上述房屋已核实,并审阅了房产权证书及有关资料后同意交付上述房产价款,买卖双方一致自愿成交。 三、双方在本合同上签署时,买方当即将房产全部的价款交给卖方,卖方在收到该房产价款后,即将上述房产证书及有关资料交给买方。
篇一: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合同书 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合同书 甲 方: 地 址: 电 话: 乙方姓名:法定监护人: 性别: 出生日期: 地址: 邮编: 经过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乙方委托甲方协助办理澳大利亚留学签证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职责: 1、 向乙方客观介绍澳大利亚的教育制度、澳大利亚大学概况、专业情况和学习费用等,提供相应的咨询建议,最终由乙方决定留学方案; 2、 向乙方介绍申请澳洲留学院校的入学申请程序,受乙方的委托,指导乙方准备入学申请的相关材料,帮助乙方办理入学申请手续。 3、 受乙方的委托,甲方负责承办乙方的签证申请,指导乙方办理签证相关手续; 4、 负责协助乙方准备使馆签证材料,如需面试,并负责进行使馆面试培训;
甲方(雇主): 身份证号: 住所: 乙方:永昌县丽城家政服务公司地址:永昌县城关镇北大街喷泉十字向东20米联系电话:0935-7635999 18609452996丙方(月嫂): 身份证号: 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母婴生活护理服务的相关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服务内容1、丙方为甲方提供母婴生活护理服务,详见护理服务规范。2、为了更好服务甲方,在服务人员入户服务开始28天内,乙方将到甲方就母婴护理服务工作情况进行回访。第二条 服务场所: 第三条 服务期限及费用:1、合同服务期限为 天,具体时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2、甲方支付乙方中介费: 元人民币,丙方为甲方提供母婴生活护理服务工资为人民币 元。签定本合同时,甲方应预付工资 元至乙方处,服务结束后丙方到乙方处结算预付的工资;结束工作的前一天一次性付清丙方剩余工资,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克扣。
甲方(雇主): 身份证号: 住所: 乙方:永昌县丽城家政服务公司 地址:永昌县城关镇北大街喷泉十字向东20米联系电话:0935-7635999 18609452996丙方(月嫂): 身份证号: 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母婴生活护理服务的相关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服务内容1、丙方为甲方提供母婴生活护理服务,详见护理服务规范。2、为了更好服务甲方,在服务人员入户服务开始28天内,乙方将到甲方就母婴护理服务工作情况进行回访。第二条 服务场所: 第三条 服务期限及费用:1、合同服务期限为 天,具体时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2、甲方支付乙方中介费: 元人民币,丙方为甲方提供母婴生活护理服务工资为人民币 元。签定本合同时,甲方应预付工资 元至乙方处,服务结束后丙方到乙方处结算预付的工资;结束工作的前一天一次性付清丙方剩余工资,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克扣。
1. 签约之前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2. 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3. 本合同以盖有“ 留学生教育服务中心”正式公章及法人代表签章为有效合同。4. 本合同中涉及的中介服务费必须向 留学生教育服务中心财务交纳(或汇入 留学生教育服务中心指定账户中),以收到 留学生教育服务中心开具的正式票据为收款凭证。如无 留学生教育服务中心的正式票据,受托人有权停止履行该合同中任何的责任并对委托人交付的费用不付任何责任。5. 本合同中涉及学校申请费、使馆签证费、注册费、学校医疗保险费、住宿费、监护人费、接机费、学费、押金等,必须由受托人通知委托人向 留学生教育服务中心财务或相关学校、领馆等机构交纳,以收到 留学生教育服务中心或办事处开具的代收款票据为收款凭证。如无 留学生教育服务中心开具的代收款票据,涉及一切款项转、交、退等责任,受托人概不负责。6. 委托人在办理申请过程中发生的护照、公证、体检、翻译、机票等杂费应向有关办理机构缴纳,如委托受托人代办,款项必须向 留学生教育服务中心或办事处财务交纳,并以 留学生教育服务中心开具的代收款票据为收款凭证,如无 留学生教育服务中心的代收款票据,受托人对此业务概不负责。
第十一条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如前往国家的留学政策、签证政策或申请留学院校的入学要求发生变化,委托人应根据新的要求,及时提供补充材料。第十二条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如委托人前往国家驻华使馆要求委托人进行面试,委托人应按要求参加面试。四、违约责任第十三条受托人和委托人应履行合同中全部条款,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第十四条受托人违反合同条款造成合同无法履行,受托人应向委托人退还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元,并在 年月前,负责追回委托人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第十五条受托人为达成本合同目的而向委托人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除全额退还中介服务费外,还应按中介服务费的%的人民币,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委托人。第十六条受托人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为委托人申请到拟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但应及时通知受托人,受托人应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如委托人要求继续履行,受托人应负责在 年月前为委托人申请到拟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并向委托人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人民币―元。
1、加强团体的力量 在团体中能够更好的发挥自身的能力,同时对提升个人素质具有更大的帮助,在与同事们两个月的相处中,我发现我和郝姗在性格上有很多的共同处,同时也有很多的不同,其中有许多是我要学习加强的,这种性格上的互补,在具体的工作中可以帮助我们查缺补漏,提升自己。在新年中,我更要加强队员的团结,团结是我不断成长的土壤。
为了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委托人与受托人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就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提供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服务项目及费用第一条 委托人申请赴新加坡 院校外文名称, (院校中文名称)留学.第二条 受托人向委托人提供留学前往国家的咨询、代办入学申请手续等中介服务。第三条 当申请学生签证成功后,委托人向受托人缴付出国留学中介服务费合计为人民币(大写) 元,或者是等值新元。如果在申请学生签证成功后,委托人需要取消留学,需缴纳委托人40%的中介服务费用。第四条 受托人提供的服务包括:1 替委托人在指定的学校报名2 替委托人申请学生签证3 帮助委托人在新加坡找好住所4 在委托人来新加坡的时候接飞机5 帮助委托人熟悉学校环境6 帮助委托人办理银行卡,易通卡二、受托人义务第五条 提供信息1.受托人承诺向委托人提供的出国留学信息、宣传介绍材料、广告等,内容真实。2.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介绍前往国家的教育制度、留学政策、留学签证政策和申请留学院校的性质、办学资质、入学要求、入学申请程序等基本情况。4.受托人应当告知委托人申请留学院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缴纳费用的办法。第六条 申请入学1.受托人代为委托人办理入学申请手续。2.受托人指导或为委托人办理缴纳报名费、学杂费等有关费用的手续。3受托人应当及时向委托人报告办理入学申请的进展、结果。第七条 办理签证1.受托人指导委托人进行签证申请准备,协助委托人办理签证或入境批准文件。第八条 其他1.如受托人为委托人办理申请入学、签证服务等,其收取的费用应在本合同第三条中介服务费中标明。2.如受托人代委托人向国外院校缴纳报名费、学杂费等费用,受托人应向委托人提供收费方的符合法律要求的证明文件。3.受托人对委托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均负有保密义务。除为委托人入学申请、签证申请的目的之外,不得向无关的第三方透露。
第一条 服务项目1、甲方同意委托乙方以甲方的名义申请赴 (国家)留学,留学类别属 (学历或非学历教育)。并同意乙方以甲方的名义与所赴国驻华使(领)馆联系,代为甲方办理申请签证手续。2、申请类型、学校名单(标准)、申请数量和所选择的相关专业等以《院校专业确认表》(见附件)为准。第二条 甲方的责任与义务1、甲方应符合中国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条件,遵守国家关于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规定。 2、甲方须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申请学校及申办签证所需的甲方全部资料,但以为实现合同目的所必须的资料为限。在申办过程中,如前往国家的留学政策、签证政策或申请留学院校的入学要求等有关方面的政策、规定发生变动,需要甲方补充材料时,甲方须在乙方根据相关国家、学校或使(领)馆规定而向甲方提出补充文件材料的合理期限内提供所需的材料。甲方应保证及时、真实、全面地向乙方提供上述所有材料,如因甲方无法联系或提供材料不及时、不真实、不全面或提供不合法、无效的材料而导致申办不成,乙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1. 签约之前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2. 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3. 本合同以盖有“中国(香港)留学生教育服务中心”正式公章及法人代表签章为有效合同。4. 本合同中涉及的中介服务费必须向中国(香港)留学生教育服务中心财务交纳(或汇入中国(香港)留学生教育服务中心指定账户中),以收到中国(香港)留学生教育服务中心开具的正式票据为收款凭证。如无中国(香港)留学生教育服务中心的正式票据,受托人有权停止履行该合同中任何的责任并对委托人交付的费用不付任何责任。5. 本合同中涉及学校申请费、使馆签证费、注册费、学校医疗保险费、住宿费、监护人费、接机费、学费、押金等,必须由受托人通知委托人向中国(香港)留学生教育服务中心财务或相关学校、领馆等机构交纳,以收到中国(香港)留学生教育服务中心或办事处开具的代收款票据为收款凭证。如无中国(香港)留学生教育服务中心开具的代收款票据,涉及一切款项转、交、退等责任,受托人概不负责。6. 委托人在办理申请过程中发生的护照、公证、体检、翻译、机票等杂费应向有关办理机构缴纳,如委托受托人代办,款项必须向中国(香港)留学生教育服务中心或办事处财务交纳,并以中国(香港)留学生教育服务中心开具的代收款票据为收款凭证,如无中国(香港)留学生教育服务中心的代收款票据,受托人对此业务概不负责。
《上海市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是根据国家教育部、公安部、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签发的第5号令——《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管理规定》等文件制定的示范文本,供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服务机构)为自费出国留学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供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签订合同时使用。申请人在签订合同前应仔细阅读以下内容:一、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属于特许服务行业,从事该行业的服务机构必须具有国家教育部颁发的《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资格认定书》,按规定缴存备用金,并经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二、服务机构必须依法经营、诚信经营,为申请人提供规范的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三、申请人必须符合中国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必备条件。四、申请人可要求把服务机构的与申请人申请项目相关的留学广告、宣传资料、院校招生简章、学费收费及退费规定材料作为合同的附件。五、申请人在签字前应仔细阅读合同,并应完全理解合同的全部条款。特别应对合同第五条——“退费规定”全面理解。一旦签约,双方将完全按所签合同履行各自的义务。六、服务机构特别提示申请人注意以下几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 法定监护人: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 经过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乙方委托甲方协助办理____国____大学入学申请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职责 1.向乙方客观介绍____国的教育制度、院校概况、专业情况和学习费用等; 2.受乙方的委托,甲方负责承办乙方的入学申请,指导乙方办理入学申请的相关手续; 3.提供____国学校入学通知书并及时通报委托人,入学申请的进展情况; 4.指导乙方办理护照、体检、出入境等手续; 5.协助乙方联系安排抵____时的机场接机、住宿申请事宜(费用由乙方负担); 6.乙方如未获得_____国大学录取通知书,甲方负责向乙方退还应退款项(具体退款原则及规定见本协议“退款规定”部分)。 二、 乙方职责 1.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及时提供赴_____国学习真实的各项申办材料; 2.必须如实向甲方的咨询员反映本人和家庭情况,并提供真实的申请材料; 3.乙方负责根据本协议付费条款,按时向甲方付清所有款项。
1、 严守校门,严禁闲人自由进出校园,不得无故脱离岗位。 2、 注意观察进出校园人员情况,严禁学生课间出校门。 3、 及时关锁教学楼及大门,经常巡视校园,确保校内财产安全。 4、 如发现安全隐患及发生意外情况,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和联系。
2、工作时间内打牌者一次罚款100元。任何人不得在校园内提供赌博场所或邀约社会人员参与赌博活动,否则一次罚款200元。 3、旷工半天罚款40元,如果又旷课,按第四条累计。 4、上课、上早晚自习、考试监考在教室外逗留、谈天者,一人次罚款10元;应上课而旷堂者,每旷堂一节罚款30元。 5、每天上午大课间期间为教师统一签到时间,缺勤者一次罚款5元。 6、升降国旗时不参加者每人次扣10元,升旗已经开始还没有到队列中来及迟到者每人次扣5元,参加者不严肃认真、不为人师表、闲谈讲话、抽烟等不严肃行为者扣2元。 7、全校性集会、会议和集中学习教职工一般不准请假,未经请假无故不参加集会者每次罚款30元。
2、学校在做好内保工作的同时,应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应主动联 系村居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值日人员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应注意对校园外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 会盲流,恶少对学生骚扰及各种事故,要针对不同情况及时报告“110、120、122 ”或附近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4、每天放学前,教师要提醒学生,注意交通等各项安全。 5、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以及各类法规,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敢于与坏人 作斗争,并掌握正确的维护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6、建立学校突发事件教师救护队,高度警觉,随时出动。 四、《集会、课间操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集会,做操应由学校专人负责统一指挥,保证集会,做操的纪律。 2、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上下楼时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要有教 师负责疏散管理,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 3、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队,由班主任负责,防止学 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特别是做操和体育,学生到操场或从操场回教学 区应排队由教师带领。 4、学校领导及安全领导小组必须对集会,会操实行全过程监控,以防意外事故发 生。
第2条 适用范围 企业所有员工。 第3条 权责单位 (1)人力资源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修改、解释和废止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核准本制度制定、修改、废止等。
2、由集团行政部——后勤专员负责管理厨房物料购买、卫生、就餐人数、菜单管理。 3、后勤专员负责提供午餐时回来就餐人数,并安排好晚回公司人员的午餐。 4、厨房厨师为厨房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公司午餐及晚餐的烹制、卫生打扫。公用餐具的清洗及消毒。 5、厨师要按照公司提供的菜单烹制午餐。
第二章:食堂主管工作职责 第三条:负责带领厨工遵守食堂管理制度,执行食品卫生制度,端正服务态度,保证服务质量,把具体工作安排落实到个人。 第四条:负责对食物的质量验收、数量复核、价格监督和食物保管。 第五条:负责每天收集开饭的员工人数,有计划安排采购,尽量使食物不余不欠。 第六条:负责每天及时记账报账,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