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甲方同意就乙方离职后承担的竞业限制义务,向其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费用为:在乙方离职后两年内每月支付给乙方_____元人民币。
(6)客户的档案资料、公司的营业战略和经济效益、市场计划及产品推销以及尚未公开的公司产品、服务或技术,均属保密范围; (7)客户透露给公司员工的资料,或公司给某客户的价格等,不论是口头或书面,只要明显属于私密性或机密性者,应予保密,不得透露给公司内外非经授权之任何人
对第一条所称的甲方所提供的专利产品所涉及的资料和图纸等专利要点,乙方承担以下保密义务:1. 乙方为保密资料接受方,负有保密义务,承担保密责任。2. 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乙方为履行职责除外)披露甲方所提供的专利产品所涉及的资料和图纸等专利要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国家、地方政府及行业要求有关规定,本着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双方商定价格保密成如下协议
"甲方"及"乙方"双方不论因何种原因中止雇用关系,"乙方"必须立即归还"甲方"所有与"商业秘密"有关的文件,以及所有复印件,包括客户名单以及名片,价格资料,价格及报价方法信息,涉及销售额及利润的信息,"甲方"的商业策略,程序,市场策略,涉及"甲方"客户的信息,以及"甲方"个人及商业记录,和"甲方"其他的资产。
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蓝底);并附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所及拟指定的指导律师符合本细则规定条件的情况说明,律师事务所与申请实习人员签订的《实习协议》。接受拟兼职从事律师职业的人员申请实习的,除提交上列规定相关材料外,还应当提交申请实习人员所在的高等院校法学院系或者法学研究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实习的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应提供原件和1份复印件。省辖市律师协会审核同意的,原件退回,复印件加盖与原件相符章后,与其他申请材料一并归入申请人实习档案。
由于乙方认购过程曲折以及特殊性,经过甲方层层审批,针对乙方所购买的 住宅,特批认购价格为 元/㎡,乙方须对甲方给予的成交价格及折扣严格保密,并对外声称的成交价格不低于 元/㎡。
1.双方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工作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技术秘密、流程、标准、文件、记录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享有。甲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信息,进行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乙方应依甲方的要求,自觉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甲乙双方商定,如乙方违反上述各项义务而损害甲方利益,按照以下方法承担违约责任: 1.若乙方不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元;
甲乙双方商定,如乙方违反上述各项义务而损害甲方利益,按照以下方法承担违约责任:1.若乙方不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元;2.若因乙方前款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已经支付违约金的,应予以扣除),具体损失赔偿标准为:
任何一方延迟行使任何权利、权力或特权,并不是对这些权利、权力和特权的弃权,或任何单一或部分地行使权利、权力或特权,不会排除以后完全行使或对其它相同权利、权力及特权的行使。各方了解并同意,信息提供方会因信息接受方的违约而受到难以修复的损害,并且信息提供方有权在发生违约事件时,获得司法救济。
本协议的所有方面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解释并受其约束。因本协议所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纠纷或争议(包括关于本协议约定条款之存在、效力或终止,或无效之后果等争议)应提交予深圳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在深圳仲裁并由其按照该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之仲裁规则作出最终裁决。
乙方在离职后,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以及以上各项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方式利用、传播、披露所掌握或知悉的保密信息,不得利用所掌握或知悉的保密信息从事损害甲方利益或可能对甲方利益造成不利影响的活动,包括向乙方之后任职单位披露或使用保密信息、为乙方自营企业利益使用保密信息等。
1、在本协议失效后,如果本协议中包括的某些保密信息并未失去保密性的,本协议仍对这些未失去保密性的信息发生效力,约束双方的行为。
第十三条:在劳动合同履行结束后,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保留诉至人民法院追求其民事责任的权利。 第十四条:再次协议的履行过程中出现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1)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任职期间接受甲方的罚款、降薪或辞退等处罚;如已离职,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
1.双方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工作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技术秘密、流程、标准、文件、记录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享有。甲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信息,进行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乙方应依甲方的要求,自觉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如果保存保密信息的载体(包括但不限于硬盘、移动硬盘、软盘、光盘、U盘、磁带、存储卡)属于乙方所有,则乙方应当在甲方(或其授权人)的监督下将甲方的保密信息从载体上永远删除,如甲方认为有必要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销毁或移交给甲方,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由甲方补偿。
保密协议生效的前提为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不危害社会安全,不危损害国家利益。下列情形保密协议不具备法律效力。a. 在甲方公布前,乙方已经知道的信息,或者非乙方的错误行为导致的信息早已公开。b. 甲方没有对乙方发布限制要求的情况下,公布的信息。
1.乙方保证并确认:已于甲方依法解除了劳动合同,并不存在任何劳动纠葛或劳动人事争议,经济纠纷等。 2.乙方不得将甲方公司的商业机密透露给第三方。 3.不得与他人串通为谋取利益而使甲方遭受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