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本培训由学校教务处组织展开。 2、教师业务学习每周三、四各开展一次,由教研组长组织,全体教师参与,一般情况下不得请假,学习时间内不得做与业务学习无关的其它工作。 3、教师业务学习内容以基础教育改革为基本内容,包括各学科新课程标准、新课程倡导的教育教学方式方法、新课程倡导的学生评价方式为主要内容,同时兼顾现代化教育手段的应用及市教育局、教研室每学期规定的其它有关教育教学理论的学习内容。 4、教师业务集中学习时间不得少于1个小时。 5、教师业务学习必须有计划地安排组织,各教研组长在开学初制定的教研工作计划中,要有专门的教师业务学习的计划安排,计划安排中要有明确的学习内容,具体的学习时间及相关的责任人。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的普通高等学校,是指以通过国家规定的专门入学考试的高级中学毕业学生为主要培养对象的全日制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的设置,由国家教育委员会审批。 第三条 国家教育委员会应当根据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人才需求的科学预测和办学条件的实际可能,编制全国普通高等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调整普通高等教育的结构,妥善地处理发展普通高等教育同发展成人高等教育、中等专业教育和基础教育的关系,合理地确定科类和层次。 第四条 国家教育委员会应当根据学校的人才培养目标、招生及分配面向地区以及现有普通高等学校的分布状况等,统筹规划普通高等学校的布局,并注意在高等教育事业需要加强的省、自治区有计划地设置普通高等学校。 第五条 凡通过现有普通高等学校的扩大招生、增设专业、接受委托培养、联合办学及发展成人高等教育等途径,能够基本满足人才需求的,不另行增设普通高等学校。
2、学员资质: 本科学历,业务强、悟性高、肯钻研、重实践的骨干教师、成熟期教师,有自己的教学风格和丰富的教学经验,如教研组长、学科带头人等。 3、导师聘请流程: 学校在聘请专家前,与校科研室、教导处以及工作室负责老师进行有效沟通,以提高专家人选的适切性和可接受度。在此基础上,学校出面聘请导师。 导师对工作室成员进行面试,了解成员的实际情况,选择性地组建自己的研究工作室。 经过双向选择,导师和学员共同组建起工作室,学校与各位专家签订名师工作室协议书,协议书一式三份,学校保留一份,工作室保留一份,专家保留一份。
一、旗手: 升旗手是升旗仪式的主角,因此,旗手必须是品学兼优、有责任心的队员,同时,也可以是为班级为学校争得荣誉的队员。旗手所在中队负责填写旗手事迹,大队部负责旗手培训,旗手应按时升旗、降旗,在恶劣天气中更要爱护国旗,及时收回保管。 二、主持: 升旗仪式的主持由中队推荐,大队培训的形式产生。主持应熟悉升旗过程。要求普通话标准,主持没有差错,会使用学校扩音设备。 三、国旗班: 由各中队推荐选举,由学校大队部统一培训。承担出旗任务,每学期组建一次,每星期训练一次。 四、国旗下讲话: 国旗下讲话者可以是队员、老师、少先队辅导员、学校行政领导等。讲话的内容要符合时代气氛,符合少年儿童的特点,讲话稿在一周前完成,也可以是当前正在发生或者需要告知的事情,由大队部审阅批改。 六、考核奖励: 每学期末,由大队部根据国旗班的工作记录表以及升旗手所在的中队队员和辅导员的评价给予考评,评选“最佳升旗手”,发奖状或证书,对旗手、主持给予奖励,并纳入中队考核分。
2、总务处、德育处负责学生的安全,经常性地向学生宣传安全常识和法律常识,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建立好档案资料。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问题,督查全校安全工作,排查安全隐患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确保学校平安稳定。 3、任何班级和教师不得随意组织学生外出,如需要进行社会实践调查活动,提前向负责人申请,经学校批准后,学校组织统一安排,原则上不准学生开展外出活动。如因私自组织学生外出发生安全问题,组织者负主要责任。
一、校舍安全 各年级,各科室在每天放学后,必须安排专人对所分管的教室、办公室、各专用教室进行检查,检查项目包括电器设备是否断电,用水设备是否关好,门窗是否锁好。 校内防护设施检查每周检查一次。 二、交通安全 学生外出乘坐车辆一定要符合安全标准,要对学生进行安全乘车教育。教育学生乘车时要注意观察车况是否良好,乘员是否超员,司机有无驾照,司机有无饮酒。
第一条:顶岗实习的主要目的是使学生把所学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运用到实际工作中,锻炼提高工作能力。通过顶岗实习,全方位了解专业和职业,达到从业基本要求,实现就业零适应期。 第二条:顶岗实习原则上安排在最后一学年进行,实习时间一般不得少于半年。根据毕业顶岗单位(或用人单位)的实际,对顶岗实习时间进行适当调整,但一般应在最后一学年进行。 第二章 组织与领导 第三条:顶岗实习工作由系分级管理,分别成立相应的顶岗实习工作管理机构,负责顶岗实习工作的指导、管理和实施,保障顶岗实习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由系教学办.学工办等负责全系顶岗实习工作的管理。主要职责是审核各班的顶岗实习工作计划;检查考核各班顶岗实习计划的落实情况、管理质量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组织全系顶岗实习工作经验交流;保证实习经费;研究解决顶岗实习管理中的问题;积极推动校企合作,协助我系联系和落实顶岗实习单位;督促、协助统一办理顶岗实习期间的学生安全保险;研究解决我系校外实习基地管理机构人员和聘请的实习单位技术骨干、能工巧匠等兼职指导教师的管理和报酬问题;着力推进以就业为目标的顶岗实习工作。
第一章 学生考勤制度 1、请假手续 (1)、学生请事假由监护人事先书面申请,两天之内由班主任批准,三天及以上由学校审批。 (2)、病假:一天之内由家长出书面证明或到校请假,两天及上由医院证明。 (3)、特殊情况事先不能请假,事后必须补办,否则视为旷课处理。 (4)、校内请假(包括中午):事先向班主任申请,批准后才能准假,不准不假自假。
第二条 奖励实行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方式有:口头表扬、通报表扬、嘉奖、发给奖状、证书、奖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文明之星”事迹材料载入学生档案。 第三条 对犯有错误的学生,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和纪律处分。处分有:①警告②严重警告③记过④记大过⑤留校察看⑥勒令退学⑦开除学籍。
第二条 奖励实行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方式有:口头表扬、通报表扬、嘉奖、发给奖状、证书、奖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文明之星”事迹材料载入学生档案。 第三条 对犯有错误的学生,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和纪律处分。处分有:①警告②严重警告③记过④记大过⑤留校察看⑥勒令退学⑦开除学籍。 第四条 对第三条中除开除学籍处分外,受其他处分一年内有显著进步或立功者,个人申请可撤消处分,经教育不改者报市教委批准开除学籍。 二、 考勤制度 第五条 学生要按学校规定时间作息,上课、自习、劳动、政治学习、班团活动、集会、两操都实行考勤,因故不能参加必须请假,否则以旷课论处。 第六条 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凡需请假一节课者,必须征得任课老师同意,班主任批准;请假一天以内(含一天),必须经班主任批准;请假一天以上者由班主任同意,学校批准;请假原则上不超过三天(一次性)。请假必须由家长或医院出示请假条或证明,假期完毕,按时返校,且应及时销假。
1、请自觉遵守计算机法规和计算机使用道德规范,不发布有损国家、学校或他人形象的言论(信息);不得访问不健康的网站。 2、爱护室内的所有设备,发现计算机有异常时,要及时向教师报告,软、硬件系统均由管理员进行维护和管理,严禁无关人员拆卸机器、修改系统设置。 3、严格遵守计算机操作规程,爱护多媒体设备,人为损坏,要照价赔偿并追究责任。
(2有权对违反《计算机室管理制度》的人和事进行指正、并记录在案,必要时向学校领导报告。 2、 对使用计算机学生的要 (1)严守《校产登记制度》,计算机室所有设备系学校财产,不得携带出室或外借。 (2)计算机柜上钥匙共两套,一套交于学校统一管理,另一套学生自行保管。 (3)每台计算机都有编号,不得私自调换机位,一经发现停止上机。
一、各小学、幼儿园要对本辖区接送学生的车辆进行一次全面的摸底排查,并做好对接送车辆的详细登记,特别是幼儿园的接送车,更要建立清楚的台帐。 二、学校要指定一名教师负责接送小学生、幼儿的车辆管理,督促有车单位或个人建立健全学生接送车辆管理制度,并要求经常与学校保持联系,掌握学生接送车辆的情况。
2、实验课上必须听从实验老师安排,保持良好的秩序;实验中应秉着严谨、科学的态度,实验时按规程小心操作,并认真做好实验记录。每次实验完后要细致检查,不留隐患。 3、不携带引至易燃易爆物品(火柴、打火机、炮竹、烟花、汽油等)进入室内。不带明火操作,禁止吸烟。
2、不准带水果刀等利器、钝器进入校园。同学之间不得玩尖利器具或有毒、有害的化学药品。3、不准攀爬围墙、栏杆、阳台、建筑物顶层等有危险性的地方。4、教室、走廊等教学场所严禁追跑嬉闹,不得向窗外抛扔任何杂物、防止砸伤他人和影响校园环境卫生。5、上下楼梯靠右行,轻步上楼慢步下,不得拥挤,上下楼梯如遇突然停电,不得起哄、推搡、严防挤压等事故发生。
2、活动开展前做好充分的理论知识准备,并适当学习涉农的法律政策知识。 3、注意行路,入村安全,夜间女生上厕所要有男生护卫,要有特别强的自我保护意识。 4、严格遵守纪律,有令必行,有禁必止,认真执行负责人或集体的决定,不折不扣完成任务。 5、各队员必须积极向上,以认真的态度,完成每一个项目,并积极和队友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 6、团结,一切以队伍整体利益为重。 7、必须保证充分的调研时间和调研方法的灵活性。 8、注意身体健康。 9、注意性情暴烈的宠物。
一、服务品质第一、技能精湛第一、效益创收第一,五个第一的大学生,有志社会青年的创业生存发展价值观,大学生自主创业汽车维修中心特制定中心管理发展责任制度书。望中心全体员工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并贯彻执行此责任制度书。 责任制度条例: 一、管理 良好、严谨的管理是一个产业成败的唯一保障。 (一)、中心管理人员管理条例 、中心管理人员应首先认真遵守中心制定的各项规章与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服从管理与管理之间的协调与分工。 2、管理人员凡事应身先士卒,积极带头,以身作责,严格要求自己,以优良的思想、品行去影响中心工作员工。 3、管理人员要有宏观全局、以大局为重的思想境界,引领中心向更远更好的方向发展。 4、管理人员不得以权谋私,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不得带头违反中心制定的规章制度。 二、热爱企业,爱厂如家 企业是所有员工立足发展成长的摇篮,热爱企业是每一位员工应尽的本份和职责。 、中心每位员工都要把中心当成自己的家,自觉维护中心的整体利益,做到中心有我、我心有中心,要以中心荣我荣,中心耻我耻的思想境界。
一、成立创建领导机构 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要求和学校工作实际,立足长远,把阳光教育列入学校总体发展规划中,提炼体现时代要求的办学育人理念,形成学校思想文化,培养优良的校风、教风、学风以形成学校的精神文化,从凝聚理念、自主建设入手,通过全员参与,开展各种文明创建活动形成学校的行为文化,不断推动特色学校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不断日益完善,努力逐步构建全体师生心中的“阳光校园”。为加强创建的工作领导,成立xx中学阳光教育特色创建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xx
2、晚自习,教师不得讲课,应让学生自习,吃“自助餐”(以理科为主,高中文科除外)。作业做错的,应更正作业,教师给他批改,并作必要的辅导;优秀学生可看课外书籍、预习明天的功课或练习竞赛一类的拔高题;必要时,文科老师也可与个别学生接触,作短时间的辅导。 3、中午(至下午上课前),教师不得讲课,可以让学生更正上午做错的作业,优秀学生可以自由活动(可以进阅览室看书)。
第一条:参加年度考核评优的评选条件。(一)、以所教班级的学科平均分与全镇平均分的相比较进行排名,作为评优的标准。(二)、以最近两个学期的成绩作为评定的依据。1、所教的科目在前一个学期成绩的基础上要有一定的进步或保持在前一个学期的位置方可参加评优。2、只要最近一个学期所教的科目的平均分排在全镇的前三名,就不计是否有进步,同样拥有参加评优的条件。(三)、凡是因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而没有教学成绩的教师也可参加当年的评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