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努力达到以下八种能力: 、全面准确的掌握课程标准的能力; 2、灵活处理合理使用教材的能力; 3、精心编制全面实施教案的能力; 4、驾驭课堂随机调控课堂的能力; 5、善于指导、热情帮助学生掌握现代学习方式的能力; 6、认真辅导善于合理的批改作业的能力; 7、考试命题准确评估学生学业成绩的能力; 8、学科教学与多媒体现代教学手段整合的能力。
校本培训由学校教务处组织展开。 2、教师业务学习每周三、四各开展一次,由教研组长组织,全体教师参与,一般情况下不得请假,学习时间内不得做与业务学习无关的其它工作。 3、教师业务学习内容以基础教育改革为基本内容,包括各学科新课程标准、新课程倡导的教育教学方式方法、新课程倡导的学生评价方式为主要内容,同时兼顾现代化教育手段的应用及市教育局、教研室每学期规定的其它有关教育教学理论的学习内容。 4、教师业务集中学习时间不得少于1个小时。 5、教师业务学习必须有计划地安排组织,各教研组长在开学初制定的教研工作计划中,要有专门的教师业务学习的计划安排,计划安排中要有明确的学习内容,具体的学习时间及相关的责任人。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的普通高等学校,是指以通过国家规定的专门入学考试的高级中学毕业学生为主要培养对象的全日制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的设置,由国家教育委员会审批。 第三条 国家教育委员会应当根据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人才需求的科学预测和办学条件的实际可能,编制全国普通高等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调整普通高等教育的结构,妥善地处理发展普通高等教育同发展成人高等教育、中等专业教育和基础教育的关系,合理地确定科类和层次。 第四条 国家教育委员会应当根据学校的人才培养目标、招生及分配面向地区以及现有普通高等学校的分布状况等,统筹规划普通高等学校的布局,并注意在高等教育事业需要加强的省、自治区有计划地设置普通高等学校。 第五条 凡通过现有普通高等学校的扩大招生、增设专业、接受委托培养、联合办学及发展成人高等教育等途径,能够基本满足人才需求的,不另行增设普通高等学校。
一、坐班:行政人员、教学人员、教辅人员、工勤人员一律实行坐班制,上班时间必须在校。 二、考勤公布:全校教职工考勤由当天值日校级领导执行,坚持一周一汇总,每周一公布。汇总由政教室执行。 三、请假: 1、请假必须写请假条,课务、事务安排妥当后向管线领导请假,课务调整单报教导室,请假条报政教室。 2、突发事情请假须自行或委托人(本学科教师)安排课务、事务后电话请假,委托人填好课务调整单、写好请假条。病假须附医生证明。 3、请假一天经处室主任批准,三天内经管线领导批准,三天以上经校长批准。
一、校舍安全 各年级,各科室在每天放学后,必须安排专人对所分管的教室、办公室、各专用教室进行检查,检查项目包括电器设备是否断电,用水设备是否关好,门窗是否锁好。 校内防护设施检查每周检查一次。 二、交通安全 学生外出乘坐车辆一定要符合安全标准,要对学生进行安全乘车教育。教育学生乘车时要注意观察车况是否良好,乘员是否超员,司机有无驾照,司机有无饮酒。
二、时间、地点、活动内容 1、每年清明节前后,组织部分学生到革命烈士陵园进行扫墓活动。 2、每两个月·学生到居委会参加社区环保宣传和实践活动。 3、每学年组织部分优秀学生参观有关展览,对学生进行有关教育。 4、每学期组织学生观看有教育意义的影片1-2部。
2、教师加强对学生进行爱护公物的教育,未经教师允许学生不得私自使用计算机设备,不能随意按电视面板上和遥控器的按键。 3、教师能正确使用教学设备,发现故障和问题及时向信息中心报修,确保正常使用,不得随意维修。 4、严格遵守上机操作规范,不得携带非法、盗版VcD、DVD盘片及未经信息中心许可的各种软件、U盘和mP3上机使用。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 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 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 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一、校本教研理念 :围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这一中心,以新课程实施过程中教师所面临的各种具体问题为对象,以教师为研究主体,研究和解决教学实践中的问题,总结和提升教学经验,形成民主、开放、高效的教研机制。 二、校本教研原则: 1、针对性原则,校本教研活动的开展要针对课改中面临的现实问题进行探讨研究,实施“面对面”的研讨。有的放矢地解决教师课改中的疑虑和困惑。 2、实效性原则,以“问题”为中心,采用行动研究的方法,注重实效,力求把先进的教育理念转化为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和现实的教学效益。 3、实践性原则,遵循认识——实践——再认识——再实践的原则,注重给教师反复实践的机会,使理念学习与教研活动紧密结合。
第二条 国旗护卫队的任务是升(降、护)国旗、校级重大活动的升旗工作、值勤工作以及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并通过举行升旗仪式等爱国主义活动在校内外产生影响,通过培养高素质队员让其在同学之间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第三条 宗旨:爱护国旗、贯彻国旗法,在广大师生中营造爱国旗、护国旗的爱国主义精神风貌。
2、实行部门负责制,校长请假需经街道教委办批准,校委会成员请假需经校长批准,教职工请假需经部门负责人批准。 3、原则上不准口头请假、电话请假,托人请假。 4、教职工到校后如需外出,必须持有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的假条。 5、婚、丧假、产假、哺乳期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二、集体备课的实施原则 坚持“四定两包”、“六备”、“五统一”。“四定”即:定时间、定地点、定内容、定中心发言人;“两包”即年级领导包教学案的草案编写,学科领导包集体备课研讨和教学案完善的质量;“六备”即备课标、备教材、备学生、备习题、备教法、备学法;“五统一”即统一教学目标、统一教学进度、统一重点难点、统一教学方法、统一练习测试。 三、集体备课活动的要求 1、学期初在教务主任的指导下,备课组长组织本组成员制定集体备课计划,主要包括:学期教学内容和主备人的确定。一式四份,一份备课组留存,一份交学校教务处,一份交年级主管领导,一份交包学科备课领导。 2、至少要在教学新内容前一周进行教学案的编写,至少在研讨前两天经年级主管领导审核后将教学案复印给备课组教师。备课组教师认真阅读教学案,并进行删减、补充和完善。以便在集体研讨时有针对性的发言。
一、全校师生员工必须充分认识升降国旗制度的教育性质。 1、庄严性。国旗是国家的标志和象征,尊重国旗体现着维护国家的尊严。升国旗体现着国家的独立和主权。升旗仪式必须面向国旗肃立致敬。 2、实践性。升旗时,人们耳听国歌、目视国旗冉冉升旗、口唱激人奋进的《义勇军进行曲》,使人们的思想境界得到了提升。 3、经常性。每天早上升国旗、傍晚降国旗,除了寒暑假和休息日以外,天天如此。每周一的升旗仪式必须坚持不变。
三、做好家长和其他来访者德接待工作。 四、做好报刊、杂志、信件德收发制度。 五、做好园包干区的环境卫生工作和领导分配的其他工作。 请假制度 一、所有请假者,必须先到园长室填写请假登记,办理审批手续。 二、请病假必须持有医院证明,如急诊必须持有急诊章的假条,如续假必须提前一天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事假累计。
二、全体师生要有秩序地整队入场,班主任随班参加,站在班级队伍后面,其他教职工单独列队。 三、举行升旗仪式时,场地必须保持整洁,环境庄严,升旗时所有在场人员必须肃立并行注目礼。 四、学校将把参加升旗仪式纪律纳入常规管理,对学生参加升国旗仪式的出勤、列队状况、精神状态等进行量化考评。 五、全体师生在升旗仪式期间要服从指挥,严肃认真,列队整齐,着装合适(学生统一着校服),禁止交头接耳说话,禁止接打手机。
支持并积极参加我校举办的家长学校学习,并能做到按时到校、认真听讲、踊跃发言、完成作业。 2、有较正确的家庭教育思想和观念,掌握一定的家庭教育科学知识和方法,在学习中,能发表有建树,有启发的心得体会,并撰写1—2篇家教论文。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物资集中采购是指学校委托校内物资采购部门以招标购买方式为主的集中获取货物的行为。 第三条各单位使用学校预算内、外资金和贷款、捐赠等资金进行物资采购活动,均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集中采购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效益及维护学校利益的原则。 第五条在实施采购时,需充分征求使用单位的意见,按照“确保工作需要,适度兼顾缓急,尽量避免浪费”的原则制定采购方案。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校产设备管理处是负责学校物资集中采购的职能部门,负责物资采购的日常工作,编制物资采购计划,向教育部报送政府采购项目及资金计划,会同招标办公室进行物资采购招标。 第三章采购范围 第七条下列物资均属集中采购范围: ㈠单价在500元及以上,且使用时间一年以上属固定资产管理范围的物资;
一、旗手: 升旗手是升旗仪式的主角,因此,旗手必须是品学兼优、有责任心的队员,同时,也可以是为班级为学校争得荣誉的队员。旗手所在中队负责填写旗手事迹,大队部负责旗手培训,旗手应按时升旗、降旗,在恶劣天气中更要爱护国旗,及时收回保管。 二、主持: 升旗仪式的主持由中队推荐,大队培训的形式产生。主持应熟悉升旗过程。要求普通话标准,主持没有差错,会使用学校扩音设备。 三、国旗班: 由各中队推荐选举,由学校大队部统一培训。承担出旗任务,每学期组建一次,每星期训练一次。 四、国旗下讲话: 国旗下讲话者可以是队员、老师、少先队辅导员、学校行政领导等。讲话的内容要符合时代气氛,符合少年儿童的特点,讲话稿在一周前完成,也可以是当前正在发生或者需要告知的事情,由大队部审阅批改。 六、考核奖励: 每学期末,由大队部根据国旗班的工作记录表以及升旗手所在的中队队员和辅导员的评价给予考评,评选“最佳升旗手”,发奖状或证书,对旗手、主持给予奖励,并纳入中队考核分。
2、总务处、德育处负责学生的安全,经常性地向学生宣传安全常识和法律常识,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建立好档案资料。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问题,督查全校安全工作,排查安全隐患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确保学校平安稳定。 3、任何班级和教师不得随意组织学生外出,如需要进行社会实践调查活动,提前向负责人申请,经学校批准后,学校组织统一安排,原则上不准学生开展外出活动。如因私自组织学生外出发生安全问题,组织者负主要责任。
一、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二、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三、本公司如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临时员工,临时员工的管理依照合同或其它相应规定,或参照本规定办理。 四、关于试用、实习人员,新进员工的管理参照本规定办理或订之。